1.颁发新证
各考生凭"成绩通知单"到市旅游局(省属旅行社直接到省旅游局导考办)领取《导游证申请表》两份,按要求填写表格、贴照片后交给旅行社审核盖章(部门/门市盖章无效,下同),由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将申请表连同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小一寸一张递与各市旅游局,各市局集齐后到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省属旅行社直接递与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下同)。
*考生注意:旅游局一般不接收考生本人申请表(下同)。
初级导游办证须交回旧导游证,没有旧导游证须在省级报刊等登遗失声明。
2、办理时间(下同)
从省旅游局导考办同意办理之日起,15个工作内办完,如有特殊原因延迟将事先声明。
办理费用(下同)
1.导游资格/等级证书:15元/个
2.导游证:40元/个
3.遗失补发
遗失导游证必须在省级报刊等"遗失声明"(格式:"※※旅行社导游员※※※遗失导游证(导游证编号),现声明作废"),由本人填写《导游证申请表》两份后贴照片,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单位证明、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递与各市旅游局,各市局将不定期到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
*声明
遗失导游资格证、等级证,仍须登报纸声明作废,但能否重新补发证书要等国家旅游局通知。
3.旧证换发
只有三证齐备(资格证、等级证、胸卡),有单位证明文件、市旅游局证明文件,并经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审核同意的方可换证。
*换证程序
由本人填写《导游证申请表》两份、贴照片,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单位证明文件、资格证、等级证、胸卡、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小一寸一张递交市旅游局办理,市旅游局根据实际情况出示证明,填写导游证注册表,交由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审核(省属旅行社直接递与省旅游局审核),经批准后到导考办办理有关手续。
4.变更换发
省内旅行社导游员在省内流动须更换导游证;外省持证导游员到我省旅行社工作也须更换导游证,但所持证件必须是国家旅游局盖章的方能办理。
*换证程序
省内导游员由本人填写《导游证申请表》两份、贴照片,经新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新单位调入证明、旧单位离开证明、旧导游证、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递交市旅游局带为办理。
省外持证导游员除以上程序外,还必须参加省旅游局导考办组织的"(当地)导游景点基础知识"考试,考试通过者可换证。考试时间由省局导考办通知旅行社。
5.到期换发/损坏换发
导游证期满前两个月开始接受换发新证。
导游员带团中造成导游证损坏的可申请换发。
*换证程序
由本人填写《导游证申请表》两份、贴照片,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旧导游证、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递交市级旅游局代为办理。
导游IC卡办理程序
(1)办理导游IC卡须提供的资料
1、认真填报《XX省IC卡导游证申请表》,填写内容必须字迹清晰、准确。字迹潦草、辨认不清的申请表一律视为无效。
2、符合办卡条件的导游员必须提供导游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导游资格证、导游年审合格证及所挂靠旅行社的劳动合同以备制证部门审核,并附复印件一套。
3、申请办卡的导游员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红底或兰底)。
(2)办卡资料审核
1、导游员所在旅行社、所属各地州市旅游局要认真审核填报的《XX省IC卡导游证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签章。
2、未挂靠旅行社,需要挂靠的考生,请与导游服务中心或者导游服务公司联系。
(3)办卡地点
1、省市属地管理旅行社导游办卡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2、地州市属地管理旅行社导游办卡在省级旅游局管理处。
(4)制卡费用:根据物价局核准,办理导游IC卡工本费55元/证。
(5)办理时限:10个有效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