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乐区里摔伤,饭店赔付1万元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9-6-9 来源:大河网 点击次数:
女孩在饭店免费娱乐区玩耍时受伤。6月8日,经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饭店方河南天堂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堂鸟)主动与受害方小女孩母亲张女士达成一致协议,赔偿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共1万元。
2月10日,张女士带着7岁女儿到河南天堂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天堂鸟饭店就餐。张女士的女儿到店内3楼楼梯处的儿童游乐园玩耍时,不小心从滑梯上摔下致伤,住院治疗17天。随后,张女士向法院主张要求天堂鸟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1.3万元。
张女士认为,天堂鸟没有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疏于对游乐设施的安全防范管理,致女儿受伤,应承担相关费用赔偿。天堂鸟辩称,饭店内的儿童娱乐区是免费提供的,并设置了“饭店不负责看管孩子”的告示,饭店没有看护儿童的义务,张女士应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后经法院协调,昨天上午,天堂鸟主动与受害方达成协议,赔偿受害人各项费用共1万元,并且天堂鸟负责人肖女士以个人名义另拿出600元作为对小女孩的补偿。
(作者: 责任编辑:马欣)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