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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规客车倒运旅客最轻可不处罚遭质疑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9-9-1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点击次数:

    其他条款

    黑车营运最高罚10万

    在郑州市金水路德亿大酒店附近,经常会看到有昌河车拦着乘客问:去开封不?每人10元。上车一看,车内无任何经营手续。

    《标准》规定,无证经营1个月以下或两次的,属于一般违法,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罚款。另外,如果是严重违法的,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变线路若理由正当不罚款

    上周,有乘客刘女士投诉,自己8月初乘一辆驻马店到郑州的大巴,上车前司机称终点站是陇海路汽车站,但车刚进郑州就停下来了,车主说:都下车吧,车不进站了。

    对这种现象,《标准》规定:客车因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原因,无法进站或改变线路走向;客车有正当理由未按原班车线路、站点、班次行驶,且途中没有停车上下客的,不予罚款。

    10日内兜圈两次可罚3000元

    郑州的出入市口已成了“马路车站”,不少车辆到这里都停靠拉客,把乘客拉上车之后还要一直兜圈,直到满载为止。

    根据规定,客车在站外停靠上下旅客,初次被查,处1000元罚款;如果1个月内两次以上违法,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两次违法行为相隔时间在10日以内或者两个月内3次以上违法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于部分把乘客拉上车之后一直兜圈,还威胁乘客不准下车的,一旦被投诉,将面临2000~3000元的罚款。

    骗客上车最高罚3000元

    按规定,客运经营者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初次将罚1000元;三次以上使用欺骗手段招揽乘客,或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招揽乘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对于客运站经营者,如果允许无证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或允许超载车辆出站、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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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王艳)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