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公安、工商还是环保等,河南各政府部门今后行政执法再也不能跟着感觉走了。河南省将1200部法律、法规、规章中能够细化的4271项行政处罚条款,统一细化为17084项条款,执法处罚的裁量标准和监督制约制度更加具体、明晰。
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许和介绍,长期以来,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行政处罚的裁量权较大,加上不良风气影响,一些行政执法者在执法中存在随意处罚、畸轻畸重、滥施处罚、同过不同罚等现象,社会反映强烈。
河南省政府从8月1日起公布实施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将现行法规中有处罚种类选择、罚款幅度选择、暂停执业资格时间选择等较大执法“自由度”的4271项条款,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危害等,每项细划分为3至5个档次或阶次,使执法者实施处罚时有了更细的执行标准,尽可能做到“同过同罚,过罚相当”。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效能监察室主任刘长青表示,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限制政府部门及人员滥用处罚权,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部门将多种方式监督这一制度的实施,并欢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郭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