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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赴西藏旅游患病受“冷漠”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9-6-26 来源:网络来源 点击次数:
    王先生2006年7月初随金龙国际旅行社火车始发团到西藏进行10日游,价格为4980元。“到藏后第4天,因本人患肺水肿病情比较严重,需要及时回津,旅行社却置之不理。后来还是随团人员借钱给我,我才乘飞机回津。回津后金龙国旅相关领导探望了我,我提出后6天的退款问题,对方的答复让我满意。后来,该旅行社有关部门通知我退还剩余6天的钱共1670元。我觉得退得少,就找到质监部负责人,对方表示一定让我满意。可是,随后的时间里,他们一会儿说几天内解决,一会儿说等主要领导回来。结果是到现在快3年了,依然没退钱。这一事实让我很失望。”

    王先生随信还提供了一份当时导游的证明,证实从拉萨到日喀则的相关景点没有游玩,自愿放弃。记者随即将来信转到金龙国际旅行社,6月4日该社质监部调查后正式回复本报:“王先生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另有部分需要澄清。事实是,王先生随本社组织的旅行团到藏旅游,抵达西藏后便患上了感冒。因在高原地区患呼吸道疾病可能危及生命,本社出于对其生命安全考虑,多次劝说他返津,但游客本人以个人身体素质好为由拒绝。后来,本社多次做其工作,并委托其他游客前往医院探望。后王先生同意有条件返津,但条件是本社为其购买返津机票。对此,我们实在无法满足,理由有三:一是旅客因自身患病无法完成旅游行程的,本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第二,王参团时本社已经按照行程为其订购了返程机票,该机票时间无法更改;第三,王远在西藏,本社无法在津为其购买由西藏返回的机票。据此,本社有充分理由拒绝,但王先生以自身无钱购买返程机票拒绝返津,本社请同行游客借钱给王买机票,同时自愿担保偿还……王先生终于飞抵北京首都机场,本社派车派人将其接回天津,旅行社尽到了责任。”

    至于费用问题,金龙国旅表示“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一次性费用后,应该退还的费用就是1670元,我们已将依据向其做出详细说明,但游客以退还金额低为由不接受。此后,双方几次交涉无果。再后,本社便无法与王取得联系,亦不能主动上门送款,故此事搁置至今。”

    王先生对金龙国旅的解释并不十分满意,他认为在其患病后,旅行社所作所为让人觉得“冷漠”且难以接受,最后在计算费用时又十分生硬,但时至今日已不想争执,现在已拿回1670元退款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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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马欣)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