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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游没陪同,游客摔伤,旅行社是否应赔偿?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9-5-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次数:
    罗先生参加由某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游,在某风景区游览过程中,导游没有陪同上山,罗先生下山时不慎摔伤,医院为他开具了建议休息4个月的诊断证明。罗先生要求旅行社赔偿医疗费2000余元,误工费3000余元。旅行社认为,罗先生摔伤不是因旅行社存在过错造成的,拒绝赔偿。

    罗先生想问,他该如何维权?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源认为,旅行社应当就罗先生的意外受伤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刘晓源说,罗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游,其与旅行社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应当充分尽到注意义务,避免游客的财产或人身遭受损失。此纠纷中,旅行社委托的导游没有陪同旅游,罗先生的摔伤与旅行社委托的导游未履行应尽义务有关。因此,旅行社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另外,罗先生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健康成年人,对于自己的摔倒也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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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马欣)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