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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严肃处理一游客投诉事件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8-12-10 来源:伏牛山旅游网 点击次数:
  黔南州严肃处理一起深圳游客在荔波景区遭遇交通事故的投诉事件。州委书记黄家培于12月2日亲自给游客发去慰问信,并对游客表示歉意。

  黄家培在《慰问信》中表示:“对于在我州旅游时发生的不快,作为黔南州委书记,我一直感到十分歉疚。今天写信,一是表达歉意;二是诚邀您和家人再次到我州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关于事情的调查处理,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事发后,我专门责成州、县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到荔波县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相关部门已经向您作了回复,对于肇事者和相关人员,我们已经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和严格教育。对此,请您放心,我们一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好。”

  据介绍,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新寨收费站站长王滨河驾驶悬挂号牌为贵J04673通用别克轿车,由小七孔景区卧龙坝景点驶往鸳鸯湖景点时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深圳游客黄秀茹、王钰民两人受伤。事后游客认为未得到公正处理进行投诉。

  省委副书记王富玉,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先后做出批示,要求深入调查,严肃处理此事件。黔南州高度重视,组成了以州政府副秘书长贾朝军为组长,州旅游局、监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深入荔波针对游客提出的交警出警缓慢、医院诊断有疑、对肇事者处理不符等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结论如下:

  1、当天事发时为17时50分,景区执勤民警已收队。接到报警后,荔波县交警立即赶往现场,由于当日车流量较大、晚上视线不良、途中经9公里的公路翻修路段等原因,导致事故处理民警19时58分才到达事故现场,20时正式勘查现场,经现场调查测试,省、州交警部门认为:荔波县交警大队民警出勘事故现场时间不存在拖延的行为。

  2、20时30分,现场勘查结束后,办案民警于小七孔景区东大门带肇事者王滨河到荔波县人民医院,于21时50分进行抽血检测,当时伤者及亲友均在场。故不存在故意拖延血检时间的问题。

  3、肇事者王滨河,系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新寨收费站站长。肇事车辆为别克轿车,事发时悬挂贵J04673号车牌,经查询,该车辆号牌所有人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都匀管理处,该车实际号牌为川J31111。王滨河属酒后驾车,并套用其它车辆牌照,当时有关部门已给游客公布调查结果。

  4、经省、州、县医疗调查组和州级骨科专家查实,从当班医师病历记录来看,X线、CT和临床表现,不能确诊骨折、脱位是正常的,且CT片在网上经贵医专家远程会诊也不能确定有骨折、脱位,而需有待于CT三维成像,MRI及关节镜检查及结合临床表现才能确诊,专家认为荔波县人民医院在当时的检查情况下没有诊断错误,诊断是慎重的、正确的。

  黔南州高度重视游客的投诉。根据省、州、县联合调查组查实的情况,对该投诉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按照《贵州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荔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肇事者王滨河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罚款500元,记9分,暂扣驾驶证一个月的处罚。

  2、当事双方对荔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事,现投诉人已向荔波县交警大队正式书面申请进行调解,责成荔波县委、县政府督促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调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就肇事者王滨河套用其他车辆牌照的行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4、就医疗卫生部门误诊一事,建议投诉人提交深圳市医疗卫生部门的有效诊断证明后,再由我省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进一步的查实。

  5、由省旅游局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游客反馈。

  黔南州委、州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做好各项服务,自觉维护黔南旅游形象,不要让任何一个游客在黔南遭遇不公,受到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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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周燕)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