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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内滑倒摔伤获赔1.5万元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8-12-8 来源:伏牛山旅游网 点击次数:
 如果顾客自己在酒店内摔伤,酒店是否应该为此负责?近日,一名外地游客入住市区某酒店时,不慎在酒店内滑倒摔伤,其后向酒店索赔,但酒店却认为顾客酒后损伤不应由酒店负责,后经蓬江消委会沙仔尾投诉站调解,该顾客获得赔偿金15000元。

  近日,外地游客刘先生来我市省亲,住在市区一酒店。当天晚饭后刘先生回到酒店,在洗手间里滑倒,摔伤了腿部。由于伤势比较严重,当晚就入院留医。其后刘先生向该酒店提出索赔20000元,认为是该酒店地板过滑导致其滑倒摔伤腿。酒店则认为,刘先生是酒后不小心摔伤,其后果应该自负,不属于酒店的过失,但表示出于人道愿意予以一定的补偿。

  双方商谈未果,刘先生向蓬江消费者委员会沙仔尾投诉站求助。投诉站工作人员了解实际情况后,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认为酒店对入住的顾客负有保障人身安全的责任,如果顾客摔伤确因地板过滑所致,酒店应该对此负责。最后双方达成统一意见,酒店赔偿刘先生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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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周燕)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