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费添乱暑期游
http://www.hnta.cn 2008-7-22 8:40:30 来源:大河报 点击:次
暑期来临,出境游升温,但是针对老人、小孩、教师等特殊人群的所谓“附加费”有所抬头。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出境游变相加价
18日,郑州的王女士一家准备去香港旅游,到旅行社报名时才发现,已经19岁的女儿竟然还没有达到旅行社规定的成年人标准,只能以“小孩”的名义报名,并且必须额外交纳一笔“年龄差别费”。
所谓“年龄差别费”,是指参加低价旅游团的老人和小孩,除了向旅行社交纳正常的团费,还要另交一笔费用,“这是香港那边的规定,这边不交到了那边肯定要交,跑不掉的。”旅行社相关人士解释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年龄差别费”的标准,一般由境外地接社决定,已经出现多年,而且最近香港地接社规定,6月20日之后,21周岁以下的游客都算小孩,55周岁以上为老人。而以往,旅游界对小孩的界定为18周岁以下,老人则为60周岁以上。“年龄差别费”新标准不仅出现在港澳游中,在澳洲游或澳新游中,成年人的标准也提高到了23周岁,在这个年龄标准以下的游客,都需要额外加价。
附加费比较普遍
19日,记者以游客的名义,分别来到3家有组织出境游资格的旅行社采访,称自己要带不足7岁的女儿和60多岁的母亲到香港游览,如何收费?其中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的旅行团分为常规团、半品质团和品质团3种,常规团只需要不足千元的费用,但到香港后有许多购物环节,到时钱不少花,也没有玩好。如果报名参加半品质团,购物环节较少,而且不强制购物,这样的团成人是每人3000元,小孩子不占床位是每人2300元,占床位2800元,这个价格不含迪斯尼乐园,另外需每人加220元的小费。老人也是成
人收费标准,每人再加200元的老人附加费,因为老年人购物力弱。
另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成年人每人的团费是2750元,21岁以下的游客如果占床位,每人加500元附加费,老人每人加350元附加费,现在是暑假,小孩出游的特别多,对小孩的价格也相对较高,他们刚刚发出的团,一些小孩更是收到了每人3600元的团费。
第三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26日将要发一个团,收费标准是成人2500元,不含迪斯尼乐园,但有一天自由活动时间,小孩不占床位每人2700元,外加230元小费,老人也与小孩子一样,只不过要再加350元的附加费。购物设计是香港两个购物点,澳门一个购物点,没有强制购物。
低价团催生“怪胎”
“你所了解的只是郑州的情况,相比北京、上海、杭州等地,郑州的附加费算是少的,在上述这些城市港澳游中,老人需加价650元、小孩加价1200元至2000元;泰新马游中,老人需加价550元至650元,小孩加价700元至1400元。在当前出境线路中,澳洲游要求小孩和老人加价2700元左右;除了老人和小孩的年龄差别费,教师、旅游业同行、保险公司职员,药品行业、医生等职业的游客整团出游,也都需要加收300元以上的职业差别费。年龄差别费是激烈竞争下的无奈之举,根源是低价团甚至零负团费。”一位旅行社人士说,小孩和老人的消费能力弱,旅行社便收取附加费来弥补损失。如今扩大小孩和老人的年龄范围,是地接社为减少亏损的举措。
这位人士还告诉记者,所谓的老人附加费、小孩附加费、职业附加费,都是旅游业大打价格战,不正常竞争而引发的不良后果,是旅行社自己种下的苦果。当过低的旅游团费维持不了旅行社的运营,一味靠购物点的回馈返利来盈利时,旅游业便走到了悬崖边和泥潭里。如果不及时纠正,这条路必将越走越窄。
附加费涉嫌歧视
于老太太本来打算趁假期随自己的儿子、儿媳到香港旅游,可一听针对老人有“老人附加费”,气便不打一处来:“这不是对我们老年人的一种消费歧视吗?这还是什么真正的旅游,从一开始就算计好怎么赚足你的钱,怎么坑你一把,这样的旅游我宁肯不去!”
闫大爷也是在自己家庭生活富足的情况下,想趁着自己身体还可以,到港澳旅游,可一听说旅行社嫌老人不花钱购物,非要收“老人附加费”,内心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我们比年轻人要多收几百元钱,这是对老年人的尊重吗?与其这样还不如趁早规范市场,把合理的利润计算出来,交合理的团费,大家一视同仁。”
孙女士是一位小学老师,早些年听说过国内旅游中,一些旅行社不愿意带老师团,主要是因为老师们爱较真,最后总能为自己争得应得的利益,使得旅行社无空可钻,无便宜可占。现在的出境旅游又肆无忌惮地歧视老师,要收“职业附加费”,这明显是一种不合理的经营行为,必将遭到广大老师的反对。
于法无据岂敢收?
省旅游质检所所长李延庆对此表示,国家当前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条对这种附加费做出规定,于法无据,只是形成了一种行业的习惯而已,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消费歧视。旅游正常情况下应该包括购物,其对于丰富旅游行程本身来说无可厚非,但不应该成为强制,甚至以惯例的名义收取所谓的附加费,以达到自己的经济上的目的,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附加费的问题,省旅游质检所每年也接到不少投诉,特别是寒暑假期间,针对广大学生收的附加费比较常见,旅行社大都把责任推到了对方地接社头上,旅游主管部门查起来也比较困难。建议广大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取足证据以便投诉,旅游主管部门也方便查处。另外,出境游市场亟待行业内部自律,当价格远远低于成本时,旅行社便主要靠购物来填补这个窟窿,没有消费能力或者消费能力弱的群体便被打上烙印,要收各种名目的“附加费”等,短期看受害的是消费者,长期看损害的是旅行社自身的发展和行业整体形象。
老人和孩子成为暑期游的主力,某些旅行社怎能借机宰客?
作者:辛渐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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