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旅游动态 >> 前沿视点 >> 热点论述 >> 正文
旅行社“不可抗力”风险的防范与处理(上)
http://www.hnta.cn 2008-7-16 13:49:59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等。
    一、旅游返程转机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
    1、案情:
    今年1月27日,一名旅游者及女儿,从沈阳出发,散客拼团云南“昆大理七日游”,客人完成行程返程转机途经武汉天河机场时,遇南方特大雪灾滞留五日。

滞留的第三天(29日),机场个别航班开始恢复通航,而李女士所乘航班只能改签到2月1日返程,愤怒之下,李女士来电投诉,要求旅行社安排立即返程航班,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正常改签,客人不同意;重新更换航班,费用谁来承担?
    2、分析:这是一起与地接服务质量无关的不可抗力事件。游客在返程转机过程中,突遇南方特大雪灾,纯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违约事件。根据航空运力调整情况,将李女士所乘航班改签到2月1日返程的行为合法有效。
    3、处理建议:
    第一,告之游客,“不可抗力”损失的界定原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李女士因返程转机过程中突遇不可抗力事件,属于法定免责范围。也就是说,旅行社和航空公司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向游客说明团体票航空乘运管理规则。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游客必须服从航空公司统一调度;擅自取消改签,属于游客自行放弃自己权益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额外产生的费用,需要游客自行承担。
    第三,及时查证旅行社合同履约情况。主要是旅行社购买的机票,是否旅游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次,否则,旅行社需要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提出合理解决问题方案。说服客人尽量服从航班改签之规定;如果执意提前返程,尽量请求航空作退票处理,自行补齐差额,即时返程。
    二、旅游合同签约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
    1、案情:
    去年7月11日,李女士到某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团旅游。经过一番认真筛选旅游线路和讨价还价,李女士一行3人决定参加该社组织的“西藏、青海双飞八日游”。
    考虑到西部旅游是新开发的线路,加之暑期参团人多,旅游活动过程中不确定的因素很难控制,李女士为控制自己的风险,要求旅行社在与其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必须注明:“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旅行社承担”。
    旅行社接待人员左右为难,只好与客人耐心解释,希望客人能理解。然而,客人却坚持要求将这一条写进合同中。为此,双方争执不下。
    2、分析: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买卖合同中订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履约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我国法律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明确规定:一是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二是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条款;三是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因此,客人要求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必须注明“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旅行社承担”的条款,法律不支持。换句话说,就是旅行社不应该承担法律规定免责的责任。事实上,我国的旅行社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企业法》的规定,也无法承担这种无限责任。
    3、处理建议:
    这是一起游客要求约定免责的不可抗力事件。现实生活中,像李女士这样要求旅行社在其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必须注明:“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旅行社承担”等条款的情形不少。
    如果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不注明此条款,客人不干;如果在旅游合同增加了这个条款,旅行社又无法承担这个责任,怎么办?建议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这样注明:“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旅行社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相信客人能理解。(未完待续)(作者单位:辽宁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作者:计谷卿 通讯员:
(责任编辑:永冰)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主办
  • 河南省多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及独家负责媒体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