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泪班师)
受以前一些言论的影响,我一直认为岳飞是统治阶级宣扬“忠君至上”的典范,是愚忠的代表,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在忠君思想的驱使下干的,甚至直到临刑前,还愚不可及地希求赵构能明察他的耿耿忠心,但最终还是被自己无限忠诚的皇帝惨杀了。
上星期去了一趟汤阴岳飞庙,看了“岳母刺字”组塑,听了讲解员细致的讲解后,这一观念开始有所动摇。回来后又翻阅了一些资料,我这一错误观点彻底改变了,我看到:岳飞之忠,志在民族和国家;我感到:岳飞之冤,真乃千古奇冤,冤至千年后的今天。当年岳飞被卖国奸贼冤杀,今天又被某些人冤为“愚忠”。
对于汉民族,所谓祖国,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总是有类似宋王朝这样具体的地理上政体上的依托物。宋朝是封建时代,仍是以朝廷为国家的合法代表,宋人可以不忠于皇帝,但却要忠于代表自己民族的赵宋王朝,因此宋人关于国家、民族的意识,一般是通过对宋王朝的支持与否来反映。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譬如被宋钦宗抛弃的三镇军民,北方沦陷区的忠义军,他们是为自己的国土、自己的民族而战。正是因为他们失去朝廷之后,才会想到高于朝廷之上的民族。和当时的绝大多数宋朝人一样,岳飞必须承认朝廷是宋朝人的代表,必须承认皇帝是统治者,毕竟皇帝还是国家的合法代表。当宋高宗不得已而抗金时,他成为捍卫民族利益的旗帜,岳飞的“忠于国家”、“忠于朝廷”,和“忠于皇帝”名义上是相统一的。这时的“忠君”只是一种“忠于国家”的表现形式。当宋高宗对金乞和投降时,岳飞立即就与其进行斗争。这时的“忠”,就与“忠君”完全格格不入了。岳飞之“忠”的实质,也就鲜明地表现出来了。其实,就连宋高宗也不承认岳飞忠君,恰恰相反,宋高宗正是认为岳飞不忠于他这个“君”,认为岳飞是叛臣,认为“必杀飞始可和”,才伙同秦桧杀害岳飞的。所以,我们不难看出岳飞之“忠”究竟是为国还是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