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麈录》是南宋中期的一部史料笔记,全书主要记载了两宋之交朝野各方面的情况,内容涉及当时的政治、军事、文化、社会等,其资料来源大多是当时的文献以及撰者亲友的口述,问世之初就赢得了一些学者的称道,被官私史书屡加征引,是宋代史料笔记中的上乘之作。
据一些学者考证,《挥麈录》作者王明清的外祖父乃是曾纡,而曾纡又是曾布的亲生儿子,所以大多数学者认为,关于高俅的这段记录应该是历史上高俅其人真实的写照。
王明清对高俅早年身世的描述与《水浒传》中相差无几,《水浒传》中说他“吹弹歌舞,刺枪使棒,相扑顽耍,颇能诗书词赋”,《挥麈录》中说其“草札颇工”,意思是文字功底很好,所以做了东坡先生的小史。后来苏轼因外放任职,将高俅推荐给了王诜,这与小说中的描写也是大同小异。
至于高俅与宋徽宗的结识,据《挥麈录》记载,一次上朝时,端王忘了带篦子刀,于是向王诜借了一个,修理了一下鬓角,然后随口夸了篦子刀的样式灵巧。王诜回道“我最近做了两个,还有一个没用过,稍后就派人给你送去。”晚上,王诜就派高俅到端王府去送篦子刀。碰巧,端王正在园中踢球,高俅不禁技痒,下场与端王对踢,他使出浑身解数,将球踢得如鳔胶粘在身上一般。端王大喜,便将高俅留在身边。后来端王即位,高俅从此发迹。
可是,北宋对于做官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像高俅这般闲杂人等,要想挤入文官圈子可谓难上加难。所以,做武将就成为高俅步入仕途的捷径。根据宋朝武官的任用制度,没有边功不得为三衙的长官。于是,宋徽宗将高俅托付给戍边大将刘仲武。《宋南渡十将传》中说:“高俅尝为端王邸官属,上即位,欲显擢之。旧法,非有边功,不得为三衙。时(刘)仲武为边帅,上以俅属之,俅竟以边功至殿帅。”
高俅掌管禁军20余年,为讨好宋徽宗,在军队训练上玩了不少花架子。据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记载,高俅每次主持的军队争标竞赛都是热闹非凡:“横列四彩舟,上有诸军百戏,如大旗、狮豹、棹刀、蛮牌、神鬼、杂剧之类。又列两船,皆乐部。”争标之前,先是吹吹打打,后面的争标竞赛,也要搞出“旋罗”“海眼”“交头”等各种花样,令宋徽宗看后满心欢喜。
历史上真实的高俅其实是个颇念旧情的人,之前有刘仲武在边关对他的提携,之后他与刘仲武家一直保持密切关系。刘仲武在政和五年(公元1115 年)打了败仗,但他的仕途却没有受到影响,因为有高俅在朝中替他说了好话。刘仲武死后,高俅又极力向宋徽宗推荐其子担任大将。蔡京等残酷迫害苏轼及其家属,同为一殿权臣的高俅对苏轼一家并未落井下石,而是伸出了援手。《挥麈录》中称其“不忘苏氏,每其子弟入都,则给养恤甚勤”,颇为时人赞许。
历史上的高俅,之所以后来被“艺术加工”成为奸臣,除了他因蹴鞠获得高官厚禄来得过于容易,还有就是因为他贪赃枉法确实在靖康年间曾经被揭发过。《靖康要录》记载:“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五月二十日,臣僚上言,谨按:高俅……身总军政,而侵夺军营,以广私第,多占禁军,以充力役。其所占募,多是技艺工匠,既供私役,复借军伴。军人能出钱贴助军匠者,与免校阅。凡私家修造砖瓦、泥土之类,尽出军营诸军。请给既不以时,而俅率敛又多,无以存活,往往别营他业。虽然禁军,亦皆僦力取直以苟衣食,全废校阅,曾不顾恤。夫出钱者既私令免教,无钱者又营生废教,所以前日缓急之际,人不知兵,无一可用。朝廷不免屈己夷狄,实俅恃宠营私所致。”高俅在掌管禁军时,将军营的地皮建成私宅,把禁军当作私役,不管训练,以至在金军势如破竹的攻势下,开封城内几十万禁军很快溃败,高俅不仅难辞其咎,而且罪不容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