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9日从开封市创卫办获悉,《夜市摊位设置及规范管理标准(试行)》(简称《夜市规范管理标准》)已经市创卫指挥部同意。《夜市规范管理标准》规定了开封夜市出摊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开封夜市上市时间为国家规定行政机关下班时间往后顺延半小时;撤市时间4月至10月为次日1时,11月至次年3月为次日零时。
《夜市规范管理标准》要求,夜市经营者要接受所在辖区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区域、摊位统一摆放餐车、餐桌、餐凳等各种器具进行经营,不得提前上市、拖延撤市,不准越线经营,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及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