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国家和民族的岳飞)
有人指责岳飞因“忠君”而不敢违抗十二道金牌。只要我们翻阅一下这段历史就会知道,岳飞的最后一次北伐连获大捷时,忽然接到班师诏令,他不但没有“忠实的执行”,反而立即发出“抗诏”的奏章;不但不班师,反而乘胜进军,进逼朱仙镇。这个时候,宋高宗、秦桧“知飞锐不可回”,便采用后撤牵制金军力量的左右侧应部队,断绝粮草军需供应等“釜底抽薪”之术,迫使岳飞忍痛班师。当时的形势,任何明智的军事家都不会因为自己的义愤而置千百万士兵的生命于不顾的。我们如果能为岳飞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不会责怪他的被迫班师。
至于说岳飞遭冤时,仍对宋高宗表示忠诚,抱有幻想,这恐怕主要是来自历代统治阶级故意宣传岳飞忠君至上(譬如乾隆皇帝)和《说岳全传》之类演义。当年,岳飞自被诏到临安,就对宋高宗不义存有戒心,预感到“万一不幸,亦何所逃”。待入狱遭刑讯逼供时,他悲愤地说:“吾方知既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一直到临刑前,岳飞只写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再没有一句“对皇帝抱有幻想”的只言片语,把自己的冤屈全对“天日”倾诉。现在我们怎么还能在这里说他“愚不可及地希求赵构能洞察他的耿耿忠心”呢?
(尽忠报国 深嵌肌肤 铭刻在心)
我们现在评价岳飞的“尽忠报国”精神时,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意识,更不能用现代社会的尺度去苛求岳飞。在这里,我要为岳飞鸣冤,岳飞的“尽忠报国”决不是“愚忠”,而正是中华民族对自己祖国产生的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是应该理直气壮地大颂特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