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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3月1日起实施 乘公交携带物品大小不受限制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9-2-24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点击次数:
  3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删除了原规定“不能携带体积超过0.25立方米、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5米的物品”,意味着在郑州乘坐公交车,携带物品大小不受限制。

  去年11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今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原规定乘客“不能携带体积超过0.25立方米、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5米的物品”,表决稿中,这一规定被删除。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到了该条款的规定,认为会影响一些收入较低的群众乘坐公交车。”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交车本身就是为市民服务的,拒绝一些携带大件物品的乘客乘车,是不合适的。所以在即将实施的《条例》中,删除了该规定。至于对大件物品会不会收费,郑州市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尚无细则规定”。

  另外,《条例》规定,乘客不能在站点区域外拦车,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犬只等动物上车,在车内不能吸烟、随地吐痰或者向车内外抛撒废弃物,不能在车内从事营销活动、散发宣传品。乘坐公交车时,遇有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时应当主动让位。影响车内秩序和安全的,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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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王艳)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