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携带物品重量以5公斤为限,每件体积不得超过20*30*50厘米,超过上述重量或体积的物品,应按规定分别作为行李或货物托运。国际航线旅客每人可免费携带下列手提物品:手提包,大衣,雨伞,手杖,少量读物,婴儿食品,婴儿摇篮以及供病人用的可折叠的轮座椅。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部件)及其仿制品;爆炸物品类及其仿制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强磁化、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等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如生活用刀、专业刀具、酒类、表演用具以及各种可能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