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省旅游局邀请省台办交流协调处处长刘广才、省公安厅签证处郝恩华对全省6家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的领队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相关法规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台湾地区的基本情况、领队人员的义务与职责及领队人员业务等。
此次培训还要求赴台游领队要严格遵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维护大陆赴台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及其他问题;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旅游者作出明确告知,或提出劝导,并相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遇到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组团社报告;对旅游者不文明的言行举止,应予以提醒和劝阻;不得诱导和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内容和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也不得为旅游者参与上述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与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得向接待社、导游及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