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
当前正值旅游旺季,是旅游交通安全事故易发时期。我省近期连续发生两起因旅游车辆引发的较大安全事故,其中7月19日河南中国青年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自三门峡市卢氏县旅游返回途中行至灵宝市境内,由于车辆突发机械事故导致车身撞向山体,造成9死15伤的较大安全事故;7月23日郑州豫之旅海外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自张家界旅游返回途中行至湖北襄樊境内,由于车辆发生事故,造成4死1伤较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消除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省旅游局决定将从即日起开展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旅行社租用车辆所属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是否完备;租用车辆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租用车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进行投保,如: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租用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速和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旅行社是否对游客进行安全提示等。
二、检查方式
各省辖市旅游局要尽快将此通知转发当地旅行社,大力宣传此次检查行动,营造出良好舆论氛围。从即日起至8月5日,要组织精干力量,比照检查内容,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清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将当地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并于8月7日前上报省旅游局。省旅游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市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省辖市旅游局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游客生命安全的高度,认识到旅游安全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切实把此次检查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这次检查行动,时间短,任务重,各省辖市旅游局要精心组织,全力以赴,严格责任,准确客观地分析本地旅行社租用旅游汽车的基本情况后,认真比照通知要求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省辖市旅游局要以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务求找到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租用车辆的指导,规范旅行社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请各省辖市旅游局于7月27日前将成立旅游安全领导小组文件传真至省旅游局。
联系人:李鹏举 电话:0371—65906660
王宝华 电话: 0371—65506773
此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