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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地震一周年 四川“地震游”经济何去何从?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9-5-12 来源:大河网 点击次数:

    今天是5.12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的日子,不少网友在论坛里面发帖子纪念在地震中离去的同胞,也有不少游客成群结队赶往灾区,五一期间,汶川、映秀、北川等地一度人满为患,舆论对此争议颇多。(据央视国际、《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等)
  新近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北川老县城、汶川映秀镇、绵竹东汽汉旺厂区和都江堰虹口深溪沟等将组成5·12地震遗址、遗迹及地震纪念体系。地震灾区能否成为特殊的景区?相关管理部门该怎样谋篇布局?广大游客应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

  “地震游”考验管理者
  □乔志峰(北京)
  四川映秀镇出现“地震经济”。不管广大国人心理上能否承受,地震都正在无可避免地成为映秀的一张“旅游名片”。
  关于“地震经济”的提法,早在几个当地村民在村口摆小摊售卖地震光盘的时候就有了,有人还为其扣上了“发地震财”的大帽子。去灾区“旅游”的现象也早已有之,其中个别素质不高的游客更是被斥为“往灾区人民的伤口上撒盐”。
  因为跟一场灾难相连,“地震游”和“地震经济”注定要引起争议。“地震游”和“地震经济”的出现,其实并非坏事。如果疏导得当,既可以为当地群众带来收入,加快生产恢复的进程,还可以把灾区转化成灾难教育和生命教育的最新载体,让前往的游客得到心灵的洗礼。
  对“地震游”和“地震经济”宜疏不宜堵,加强管理和引导最重要。不妨借鉴“红色旅游”的经验,像开展“红色旅游”一样来规划和发展“地震游”,把“地震游”变成“教育游”、“感恩游”,给游客以知识的启迪、心灵的震撼和精神的激励,从而弘扬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
  避免过度商业娱乐化
  □杨国栋(江苏苏州)
  利用地震遗址建风景区、开发旅游资源,并非见钱眼开,也不是盲目投资。世界各国早有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地建纪念馆,开展遗址游的先例。2002年,在阪神大地震发生7年以后,日本政府耗资60亿元,在地震的废墟上,建成了“人与防灾未来中心”,以“保留共同记忆、体会天地无情”为宗旨,地震亲历者会到“记忆屋”向参观者讲述地震经历,以唤起人们的防震防灾意识。“震灾体验馆”里40秒惊心动魄的模拟体验,让参观者反思“别人的地震”其实就在自己身边。这是一种公益教育,增强人们珍惜生命的防震意识。
  对于受到地震重创,工农业都受到严重破坏的灾区来说,通过开发旅游这一无烟产业,不仅见效快,还能解决当地居民的就业问题,促进灾区经济发展,增加灾区人民的收入,对灾区的长远发展有重要意义。
  但地震景区毕竟不同于一般的旅游风景区,在规划和设计上应该避免过分商业化和娱乐化。一些重要的遗址前应该禁止游客合影,更不能任其随意喧哗,这不仅体现了对死者的尊重,也避免刺激幸存者脆弱的心灵。对游客来说,能否做到这一点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社会公德意识的体现。
  灾区旅游重在规范
  □樊涛(湖北仙桃)
  从刚过去的五一开始,全国就有不少游客因为牵挂“灾区重建怎么样了”而成群结队地赶往汶川、映秀、北川等地。出于对灾区人民生活的关注,这种重返灾区的特色旅游,不仅能帮助我们牢记历史,坚定信心,也是用实际行动支持灾区旅游业发展的一种义举,客观上帮助了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值得肯定。
  从现实情况来看,尽管灾区旅游因此而回暖,但是由于灾区旅游接待能力有限,蜂拥而至的游客也给当地的交通、餐饮、住宿、环保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影响了当地的生活秩序,而且由于经营并不规范,村民们并未得到多少实惠,反倒不胜其扰。
  由此,笔者建议,灾区旅游一定要规范。首先体现在要科学地衡量当地旅游市场的接待能力、当地环境保护的承受能力。一方面,游客得克服看热闹、图新鲜的想法,不要一窝蜂似的抢在5·12周年的时候进入灾区,过多的人流和车流,既降低了自己旅游的质量,也容易对景区造成破坏和污染。另一方面,当地政府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从实际出发,长远考虑,合理估算,统筹协调,对于无法接待甚至影响当地生态的旅游团,要适当劝返,既不伤害当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又不伤害游客的热情。
  这种规范,还体现在对灾区旅游市场的一种规范。灾区旅游,一定要以良性的姿态运行,一定要让地方发展得益、群众荷包受惠,游客皆大欢喜,形成多赢局面。
  灾区游应坚持公益
  □许朝军(河南禹州)
  其实就像一些抗战纪念馆、重庆渣滓洞等红色旅游景区一样,只要对人们富有教育意义和精神引导意义的地方,都可以当做“景区”来开发,但关键是这类“景区”要区别于一般的风景名胜区。
  首先是建设定位要准确。要把“灾区景区”定位于让社会公众受到启迪、教育和震撼,从而对民族精神和自强不息精神产生尊重与景仰,对自然灾害产生正确态度,对生活和生命更加热爱和珍惜,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愉悦身心和寻找欢乐。
  其次是在“景区”游客行为的教育引导上要有科学的途径和方法。比如有科学的文字介绍式手册、游客须知、灾区游览应注意事项公益告示等,不仅要教育和引导游客学会用尊重和关心、体贴灾民的心态去指导自己的游览之行,更要教育所有的游客应对灾区和灾民保持科学的态度和理性的行为方式,避免出现视灾如儿戏的畸形旅游现象出现。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不管是灾区旅游管理者,还是灾区旅游受益者,都应该把收益用在灾区的重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为当地人民谋福祉上,而不能把“灾区景区”建设当做单纯的旅游产业来开发,肥了个别人的腰包。
  重建心灵高地
  □陈庆贵(江苏扬州)
  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灾后重建城市总体规划》中,北川新县城将作为特大地震灾后整体异地重建的城市,成为中国小城市发展的典范。
  按照此《规划》,新县城将突出体现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和民族特色,并建成区域性旅游接待中心和绵阳市休闲度假基地。而安昌镇重点发展居住和商业,成为地区性商贸服务中心。
  在我看来,北川重建更应有精神层面规划蓝图。其一,北川重建不仅要有安居工程,还需满足当地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让他们买得起商品房。其二,还需发展残疾人工厂和残疾人体育等慈善事业,让因灾致残者能够自食其力,有尊严地活着,享受常人的快乐。其三,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务实的精神疗治和心灵抚慰计划,尽快治愈当地群众的心灵创伤。
  北川重建不仅应当建成小城市发展典范,更应建成灾民精神康复的发展典范。
  遵循“特殊旅游”规律
  □赵登岩(河南焦作)
  地震灾区不能总沉浸在苦难里,规划成景区所获得的收入,也可以用于支持灾后重建,因此笔者不反对将灾区建成景区,只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应该缓行。
  一来以灾后基础设施恢复为主的灾后重建,仍是当前地震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旅游市场的开发,需要大量配套设施,这就意味着大量财力物力的投入,而短期内旅游收益又难成规模,这对本来就不宽裕的灾区重建资源而言,无疑如雪上加霜。
  二来不同于南京大屠杀、二战奥斯维辛集中营等历史性“黑色旅游”景点,因为有大量幸存者,地震灾区遗址尚不能被称为完全意义上的“遗址”。对幸存者而言,毕竟那里是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家园,虽然变成废墟,也无情掩埋过他们的亲人,成了心中挥之不去的伤痛。游客不加节制拥入灾区,谁能保证不会有人做出不敬举动,从而伤害幸存者脆弱的感情,给幸存者再添新的创伤?
  所以把地震灾区建成景区,现在还不合时宜,应该缓行并且慎重。应等灾区元气恢复,有多余物资人力,等劫后余生者痛失亲人的创伤再平复些,再提景区建设的事也不迟。毕竟,这既符合灾区经济良性发展的规律,又不违背“黑色旅游”尊重生者的基本原则。
  适时发布客流信息
  □吴江(江苏南京)
  据报道,5月2日,川渝高速路创下通车14年的日最高流量纪录——7万辆,游客给灾区带来爱心和生机的同时,也制造了不少“麻烦”:自驾游客太多,部分路段交通一度瘫痪,宾馆、餐馆人满为患,靠近北川作为临时县城的安昌镇干脆立了路牌,上面写有“游客劝返点”。
  假如因此把板子全部打在游客身上,并因此给前往灾区的游客吃闭门羹,显然并不合适。游客前往灾区并非为了猎奇,而是更多出于对灾区的关注和对灾区群众生活的关心,他们去灾区看看其实完全是出自爱心和善意。假如这些游客在出发之前便能获悉灾区交通与客流信息的话,完全可以调整甚至取消自己的行程,如此不仅可以呵护游客的爱心和善意,又避免给灾区群众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岂不两全其美?既然节假日各大景区景点都可以公布游客信息,甚至可以通过网上预订的方式来限制客流、缓解压力,同样的方法完全可以用于地震灾区游客的接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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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李海芳)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