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带团过程中,持证人发现导游证遗失后,应及时与原单位或委托旅行社联系,取得其单位开具的身份及遗失证明或复印件,并凭团队计划和日程表、遗失证件简要说明等材料完成行程。
申请导游证补办时,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递交遗失证件简要情况,并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持证人按规定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并凭此《登记表》到《中国旅游报》或省级日报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姓名、卡号)事宜,自证件遗失作废声名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身份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证。但须注意的是,在申请补办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