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组织编写的《公共图书馆管理服务规范》《文化馆管理服务规范》《图书馆总分馆制管理服务规范》《文化馆总分馆制管理服务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规范》《特色文化村管理服务规范》等6项市级地方标准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填补了全省范围内公共文化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空白。
为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解决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在管理服务、保障条件、考核评价等方面不规范的问题,自2021年起,许昌市以实现公共文化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制定了许昌市公共文化管理服务系列管理服务规范,《规范》以“定性+定量”方式,突出了地方文化特色、创新发展特色、数字服务特色,为加快形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许昌模式”、国家标准化城市建设行动公共文化服务“许昌模式”、中部地区公共文化创新引领“许昌模式”,推动许昌市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