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老伴60岁大寿,曾大爷携妻子周老太及两孙女去四川峨眉山旅游,哪知在路过猴区时,一只肥壮的猴子跳到周老太的肩上,猴子朝旁边的游人猛跳过去时,用力过猛,一脚将周老太蹬翻,掉下2米深沟,摔成9级残废。昨天,曾大爷一家将旅行社和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告上法庭。
泼猴蹬倒老太太
今年1月21日,曾大爷一家4人通过渝中区某旅行社到峨眉山游玩,穿越猴区时,突然一只肥壮的猴子跳到周老太肩上,泼猴发力一蹬,将老太蹬翻摔伤。
在景区初步处理后,周老太被接回重庆,转到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发现左肋骨、髋骨、左骶骨等多处骨折。随后,周老太鉴定为九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
尽管保险公司支付了1万余元赔偿,但仍有2千多元要老人自己承担。“我都按照对方的指导行事,又没有错,为什么在承受痛苦后还要负担费用呢?”曾大爷连喊不平。法庭上,曾大爷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其医疗费、后续就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计8万余元。
景区称不是猴子主人
老太的具体受伤过程仍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旅行社代理律师说,老太受伤后没有其他游客证明,无法验证老太是被猴子蹬翻受伤的,只能承认事情是发生在猴区的,因猴子而引起。律师还对部分的医疗单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峨眉山景区的代表当庭承认,事故是在生态猴区发生,但整个过程只是曾大爷一面之词。还称猴子不是景区圈养的,景区没有责任。
法官说,不管猴子是否是野生,既然它是景区的“活招牌”也是一处景观,景区不可能一点责任都没有。
由于尚有一些细节未确定,昨日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