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贴士 >> 旅游提醒 >> 常识 >> 正文
泰国安全法延至4月6日 赴泰公民留意当地局势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0-4-2 来源:国家旅游局 点击次数:

    根据外交部消息,2010年3月30日,泰国内阁会议批准将国内安全法延长至4月6日,实施区域为曼谷、北榄府和暖武里府。内阁会议同时决定将于4月2日至5日期间在昌安、华欣实施国内安全法。

    国家旅游局建议拟于上述期间赴泰的游客和旅游团组留意当地局势发展,视情调整行期;已在泰的游客和旅游团组请注意出行安全,提高防范意识,遵守泰国法律法规,不要接近集会、游行、示威场所,不要参与政治活动。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向中国驻泰国使馆(电话:0066-2-2457044)求助。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电话:010-65964086)即日起接受公众咨询和求助。

发表评论: 】 
(作者: 责任编辑:牛苏晋)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