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西藏旅游市场,切实保护进藏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西藏将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制度。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质监所负责人次顿说,这一针对国内游客的组团合同制度首次在西藏实施。
为了推行这一制度,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参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并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通过。
旅游合同对旅行社接待的各类旅游团队(包括自联团、地接团、散拼团等)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店购物次数等内容约定清楚,让游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清楚自己的权益与义务,以此制约旅行社和导游的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