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问题探讨
http://www.hnta.cn 2010-6-4 17:22:49 来源:中国旅游招商网 点击:次
“历史文化名城”一词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仅在我国通用,这个概念国外有不同的称呼,国际上更多的是把它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来加以评定和研究。历史文化名城不同于一般城市,它不仅仅是一个文化符号和一个城市的品牌,更重要的是它们拥有重要的人类历史文化遗产,属于人类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反映了一个区域城市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等文化底蕴。同时,它也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实践意义:从法律角度而言,它是国家(或地方政府)确认的,具有法定意义的历史城市中的杰出代表,城市非经批准不得以历史文化名城自称;从保护角度而言,它在我国城市中首先建立起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从旅游角度而言,虽然它的提出最初是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一种宣传教育方式和政府的保护策略,但后来更多地在旅游开发中被用作旅游宣传的形象与品牌。正因为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如此之重要,同时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独有名称的文化遗产符号,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学者对其进行了极大关注,截至2006年5月30日,在中国知网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进行检索,以“历史文化名城”为篇名进行检索的文献共有436篇,比较系统研究的有9篇,这些文献多是研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开发问题,对名城的旅游发展问题进行专门探讨的凤毛麟角,只有在一些文献当中稍有略论,这些研究缺位为本文提供了研究的拓展空间。
一、研究的缘起与动因
桂林是我国第一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由于长期以来,桂林一直致力于山水景观资源开发,以“山水甲天下”自居,形成了“桂林山水甲天下”的优质旅游品牌,在这个优质旅游品牌的光环照耀下,旅游者只知道桂林拥有世界上最具魅力的山水,却不知道也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重要旅游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被自然资源所掩盖,这种重观光轻文化的旅游发展方略使得桂林旅游虽然取得了游客数量增长上的优势,却在旅游质量、旅游业在对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旅游业对财政的贡献率、游客停留时间及消费支出水平等均不高的尴尬局面,因此,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如何与山水观光旅游并驱发展方略问题就成了当前研究的重要课题。
然而,也要承认,在旅游市场逐渐转向以文化取胜、以质量制胜的新形式下,桂林市也积极探索了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发展问题,开始从单纯的山水风光旅游逐渐重视发展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品牌塑造过程。这些探索成果体现在80年代至今逐步开发了甄皮岩古人类洞穴遗址、李宗仁官邸、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桂海碑林、桂林博物馆等历史遗址和场馆;整修了靖江王城、王陵;修建了虞山公园、华夏之光历史文化广场;2000年随着桂林市大规模的城市改造深入,也加大了对桂林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工作,当年以桂林作为宋代的“岭南会府”这个无形的文化遗产为凭借,兴建了木龙湖仿宋古城,并将“两江四湖”环城水系通过雕刻、塑像、石刻、古典园林等环境营造手段再现了桂林的古代城市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2005年推出了以秦文化为背景的兴安秦代灵渠水街,将兴安县的旅游定位为“历史文化主题城镇”,成为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年兴安并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城镇”。从桂林近几年来的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实践看,其旅游发展有两种明显的模式,一是以单纯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景区景点进行开发,像甄皮岩古人类洞穴遗址、李宗仁官邸、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等,这种发展模式已经证明是不成功的,投入大收益小,游客不感兴趣,哪怕是黄金周期间,这些景点也是门庭罗雀的;二是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山水景观融合在一起,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互动交融,相得益彰,如桂海碑林、仿宋古城、靖江王城王陵,这种发展模式是取得很大成功的,这些景区景点经常游人如织。这说明,历史文化遗产即使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或者历史研究价值但未必就具有旅游价值,诸如甄皮岩、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等等,那些研究价值不是很高的未必就不具备旅游价值,诸如宋城、环城水系、栖霞寺等等。因此,如何确定历史文化名城的利用价值及其旅游发展的基本方略,就成了研究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理论悖论及其修正
在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中,一直有几个基本的发展悖论在困扰着人们,使得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难以开展或者是滞后,不但达不到保护利用之目的,也没有得到良性和可持续发展之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些悖论进行剖析并予以修正。
(一)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开发悖论
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产业资源和旅游资源,不管是用它来发展文化产业还是发展旅游产业,由于其具有使用频度高,开放时间长,具有商业炒作与操作等特点,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一些保护对象的自然损坏和人为破坏。但如何是将其静止地进行保护,那么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又如何体现,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在政府投入有限的现状下,保护基金又从何而来,没有基金能谈上保护吗?再说静态的禁锢式的保护由于受自然客观或者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也不可能保证其不会受到损坏或破坏,因此,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名城成为了困扰名城旅游业发展的一大难题。
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关键是要找到两种良性互动发展的切入点,寻求新的发展理念,设计合理的开发与保护方案。具体来讲就是在发展理念上要突破“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加强管理”这个传统的习惯思维发展理念束缚,构建“积极开发、有效保护、永续利用,统一管理”这个新的更为科学和准确发展理念。原因是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就是可资利用的事物,换句话说,有利用价值的才能称为资源,不进行开发利用就很难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故可开发利用是资源最本质的特性,进行开发利用是资源存在的基础和内在要求。但资源的功能作用往往是多方面的,某个方面的开发利用不应影响其他方面的开发利用,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基本保持资源自身的功能特征不发生变化,因此,“积极开发”就是开发有利用价值的资源,是一个具体发展思路,而“合理开发”是一个抽象的发展思路,怎么样的开发才是合理的开发,很难界定,这就给保护与开发造成了悖论的根理。 “严格保护”强调的是静态的禁锢的保护,搞绝对禁锢和封闭的保护,国内外还没有成功的案例。要使历史文化名城得以保护和传承,必须利用各种先进的科技力量和发展理念进行“有效保护”(所谓有效保护就是达到预期的保护目的),在利用和发展中寻找出路,通过使它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唤醒人们对历史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和觉悟,自觉地去保护、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遗产,从而达到“永续利用”。但由于历史文化名城涉及到文物、文化、园林、旅游等不同职能部门,只有在成立统一的协调机构前提下实行“统一管理”才能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和谐发展,“统一管理”理念里包含了“加强管理”内容,只有“统一管理”的管辖范围内才能发挥强化管理之功能,如果是单独强调“加强管理”,同样也是使人无法准确制定相应的管理体系内容和管理手段。
在保护与开发方案上可以通过合理的游到布局、项目布局、功能布局、环境容量控制等避免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形物质文化遗产造成损坏或破坏。
桂林市在开发靖江王城王陵的过程中就充分运用这些发展理念,在开发当中通过设计文物保护范围(核心带、缓冲区、环境协调区)等进行旅游项目布局开发,在开发管理上,成立了有文物局、文化局、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使得靖江王城王陵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与发展,丰富了桂林市的文化内容和旅游产品。
(二)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中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化悖论
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的最好载体,城市的规划格局、景观风貌、建筑特色以及地表、地下文物古迹反映着不同时代人民文化发展的不同成就,形成了城市独特的文化风格,代表着城市居民的精神风貌,使居民有一种认同感和归宿感,给外来客人一种鲜明深刻美好的印象。但是,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城市的现代化进程突然变得飞快,笔直的大道、高耸的摩天大楼、令人目眩的玻璃幕墙好象一夜之间长出了地面,众多的城市失去了工业化以前发展了几百年的风格而渐渐趋同。历史文化名城由于旅游业的发展,其现代化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城市景观文化风格逐渐泯灭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协调传统文化发展和推进现代化进程这一矛盾体是名城旅游发展不得不尽快解决的问题。
消除这些悖论的有效方法就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重点保护能够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与历史的文化遗存,恢复能够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合,划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区等。桂林市在名城旅游发展同样面临着手段这种悖论的困扰,在1999年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之前,桂林市政府也聘请不同学科的著名专家对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改造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证,在名城旅游发展过程中采纳了专家的意见,那就是选择靖江王城王陵、宋代城墙遗址、体现桂林历史名城民居文化的靖江王城周围的民居、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李宗仁官邸、广西省立艺术馆遗址等具有重要价值的重点地段和文物被完整保存下来,对于一些在历史上能够体现桂林特色的抗战文化,明清时期的“四湖”名人文化,宋城文化等在名城旅游发展中通过建立木龙湖的“宋城夜市”,“两江四湖”明清时期的名人雕刻、石刻、画像、园林文化,城西民俗文化步行街等等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景观,同时不失地将现代化的休闲设施景观、城市景观、欧美园林建筑景观、高楼大厦、商业城、正阳街和中山路休闲商业街等等现代文化景观错落有致地点缀在桂林历史文化名城之中,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互为辉映,相得益彰,塑造了一个既有现代化气息又有传统文化内涵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城市。
一、研究的缘起与动因
桂林是我国第一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由于长期以来,桂林一直致力于山水景观资源开发,以“山水甲天下”自居,形成了“桂林山水甲天下”的优质旅游品牌,在这个优质旅游品牌的光环照耀下,旅游者只知道桂林拥有世界上最具魅力的山水,却不知道也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重要旅游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被自然资源所掩盖,这种重观光轻文化的旅游发展方略使得桂林旅游虽然取得了游客数量增长上的优势,却在旅游质量、旅游业在对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旅游业对财政的贡献率、游客停留时间及消费支出水平等均不高的尴尬局面,因此,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如何与山水观光旅游并驱发展方略问题就成了当前研究的重要课题。
然而,也要承认,在旅游市场逐渐转向以文化取胜、以质量制胜的新形式下,桂林市也积极探索了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发展问题,开始从单纯的山水风光旅游逐渐重视发展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品牌塑造过程。这些探索成果体现在80年代至今逐步开发了甄皮岩古人类洞穴遗址、李宗仁官邸、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桂海碑林、桂林博物馆等历史遗址和场馆;整修了靖江王城、王陵;修建了虞山公园、华夏之光历史文化广场;2000年随着桂林市大规模的城市改造深入,也加大了对桂林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工作,当年以桂林作为宋代的“岭南会府”这个无形的文化遗产为凭借,兴建了木龙湖仿宋古城,并将“两江四湖”环城水系通过雕刻、塑像、石刻、古典园林等环境营造手段再现了桂林的古代城市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2005年推出了以秦文化为背景的兴安秦代灵渠水街,将兴安县的旅游定位为“历史文化主题城镇”,成为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年兴安并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城镇”。从桂林近几年来的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实践看,其旅游发展有两种明显的模式,一是以单纯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景区景点进行开发,像甄皮岩古人类洞穴遗址、李宗仁官邸、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等,这种发展模式已经证明是不成功的,投入大收益小,游客不感兴趣,哪怕是黄金周期间,这些景点也是门庭罗雀的;二是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山水景观融合在一起,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互动交融,相得益彰,如桂海碑林、仿宋古城、靖江王城王陵,这种发展模式是取得很大成功的,这些景区景点经常游人如织。这说明,历史文化遗产即使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或者历史研究价值但未必就具有旅游价值,诸如甄皮岩、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等等,那些研究价值不是很高的未必就不具备旅游价值,诸如宋城、环城水系、栖霞寺等等。因此,如何确定历史文化名城的利用价值及其旅游发展的基本方略,就成了研究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理论悖论及其修正
在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中,一直有几个基本的发展悖论在困扰着人们,使得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难以开展或者是滞后,不但达不到保护利用之目的,也没有得到良性和可持续发展之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些悖论进行剖析并予以修正。
(一)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开发悖论
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产业资源和旅游资源,不管是用它来发展文化产业还是发展旅游产业,由于其具有使用频度高,开放时间长,具有商业炒作与操作等特点,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一些保护对象的自然损坏和人为破坏。但如何是将其静止地进行保护,那么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又如何体现,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在政府投入有限的现状下,保护基金又从何而来,没有基金能谈上保护吗?再说静态的禁锢式的保护由于受自然客观或者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也不可能保证其不会受到损坏或破坏,因此,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名城成为了困扰名城旅游业发展的一大难题。
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关键是要找到两种良性互动发展的切入点,寻求新的发展理念,设计合理的开发与保护方案。具体来讲就是在发展理念上要突破“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加强管理”这个传统的习惯思维发展理念束缚,构建“积极开发、有效保护、永续利用,统一管理”这个新的更为科学和准确发展理念。原因是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就是可资利用的事物,换句话说,有利用价值的才能称为资源,不进行开发利用就很难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故可开发利用是资源最本质的特性,进行开发利用是资源存在的基础和内在要求。但资源的功能作用往往是多方面的,某个方面的开发利用不应影响其他方面的开发利用,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基本保持资源自身的功能特征不发生变化,因此,“积极开发”就是开发有利用价值的资源,是一个具体发展思路,而“合理开发”是一个抽象的发展思路,怎么样的开发才是合理的开发,很难界定,这就给保护与开发造成了悖论的根理。 “严格保护”强调的是静态的禁锢的保护,搞绝对禁锢和封闭的保护,国内外还没有成功的案例。要使历史文化名城得以保护和传承,必须利用各种先进的科技力量和发展理念进行“有效保护”(所谓有效保护就是达到预期的保护目的),在利用和发展中寻找出路,通过使它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唤醒人们对历史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和觉悟,自觉地去保护、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遗产,从而达到“永续利用”。但由于历史文化名城涉及到文物、文化、园林、旅游等不同职能部门,只有在成立统一的协调机构前提下实行“统一管理”才能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和谐发展,“统一管理”理念里包含了“加强管理”内容,只有“统一管理”的管辖范围内才能发挥强化管理之功能,如果是单独强调“加强管理”,同样也是使人无法准确制定相应的管理体系内容和管理手段。
在保护与开发方案上可以通过合理的游到布局、项目布局、功能布局、环境容量控制等避免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形物质文化遗产造成损坏或破坏。
桂林市在开发靖江王城王陵的过程中就充分运用这些发展理念,在开发当中通过设计文物保护范围(核心带、缓冲区、环境协调区)等进行旅游项目布局开发,在开发管理上,成立了有文物局、文化局、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使得靖江王城王陵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与发展,丰富了桂林市的文化内容和旅游产品。
(二)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中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化悖论
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的最好载体,城市的规划格局、景观风貌、建筑特色以及地表、地下文物古迹反映着不同时代人民文化发展的不同成就,形成了城市独特的文化风格,代表着城市居民的精神风貌,使居民有一种认同感和归宿感,给外来客人一种鲜明深刻美好的印象。但是,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城市的现代化进程突然变得飞快,笔直的大道、高耸的摩天大楼、令人目眩的玻璃幕墙好象一夜之间长出了地面,众多的城市失去了工业化以前发展了几百年的风格而渐渐趋同。历史文化名城由于旅游业的发展,其现代化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城市景观文化风格逐渐泯灭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协调传统文化发展和推进现代化进程这一矛盾体是名城旅游发展不得不尽快解决的问题。
消除这些悖论的有效方法就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重点保护能够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与历史的文化遗存,恢复能够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合,划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区等。桂林市在名城旅游发展同样面临着手段这种悖论的困扰,在1999年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之前,桂林市政府也聘请不同学科的著名专家对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改造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证,在名城旅游发展过程中采纳了专家的意见,那就是选择靖江王城王陵、宋代城墙遗址、体现桂林历史名城民居文化的靖江王城周围的民居、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李宗仁官邸、广西省立艺术馆遗址等具有重要价值的重点地段和文物被完整保存下来,对于一些在历史上能够体现桂林特色的抗战文化,明清时期的“四湖”名人文化,宋城文化等在名城旅游发展中通过建立木龙湖的“宋城夜市”,“两江四湖”明清时期的名人雕刻、石刻、画像、园林文化,城西民俗文化步行街等等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景观,同时不失地将现代化的休闲设施景观、城市景观、欧美园林建筑景观、高楼大厦、商业城、正阳街和中山路休闲商业街等等现代文化景观错落有致地点缀在桂林历史文化名城之中,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互为辉映,相得益彰,塑造了一个既有现代化气息又有传统文化内涵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城市。
作者:陆军 通讯员:
(责任编辑:明珠)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国际商务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分析 2010-6-4 17:15:20
-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优化分析——以西安市为例 2010-6-4 17:05:45
- 中国旅游城市竞争力评价理论 2010-6-4 17:05:26
- 经济圈旅游发展理论的成功诠释 2010-6-4 14:26:11
- 我国都市旅游发展的产业政策研究—上海问题与国际经验 2010-6-4 14:11:40
- ·[交通]7条隧道贯穿中州大道 为老城与新区“解
- ·[交通]BRT车道多处受损太颠簸 整修还靠“打补
- ·[交通]十几对列车晚点 铁路局微博公布消息并致
- ·[天气]本周雷阵雨与高温并存 局部将有高温闷热
- ·[天气]今明河南省十市有暴雨 未来三天依然阴雨
- ·[交通]中州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