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永宁县(今洛宁县)县令佟赋伟、高式青为政期间颇有声望。两人离任后,当地百姓将佟、高二公合祠,可谓口碑载道。《洛宁县志》上记载了乾隆年间永宁知县单履咸撰写的《襄平佟赋伟传》和《钱塘高式青传》,让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佟、高二公的作为。本篇先来讲述佟赋伟的为官故事。
洛宁县,旧时称永宁县,古时称崤地。1913年腊月,永宁县改名为洛宁县。洛宁县知名文化人曲少波对该县历史颇有研究,他说,明代之前的永宁县县令事迹资料甚少,因此建议我写一写清代的永宁县令,如佟赋伟、高式青、沈育等。3日上午,曲少波在自己的书房里向我讲述了佟、高二公的故事。
佟赋伟,字青士,镶黄旗汉军(镶黄旗位列八旗之上三旗,由皇帝直接统辖)。佟赋伟的祖上居住在襄平(今辽宁辽阳),是清代龙兴之地的世家大族。《永宁县志》记载,佟赋伟“有才干,通吏治”,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出任永宁县令。
当时的永宁县遭受明末战乱及清初“藩逆之扰”的影响,“元气未复,遗民落落,村镇为墟”。佟赋伟是个实干家,他一到永宁,就以“休养安全为己任”“首以足民为先”。佟赋伟看到县城十分萧条,就颁布法令,要求商人利用民居废址建造房屋,形成街道,进行房地产开发。对于那些没有钱建房的商人,佟赋伟给他们出主意,建议他们将建好的房屋出租,用租金来还建房款。
此外,佟赋伟还规定约期为集,即逢单或逢双为集。结果每逢集日,“民争赴市中”。在推动房地产开发的同时,佟县令还大力提倡发展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吸引了众多商贸人员及行旅之人,没过多久,永宁县城就熙熙攘攘,人气很旺。
佟赋伟治理永宁县14年,他离任时,老百姓已经丰衣足食,即将奔向小康社会。在提高老百姓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佟县令还“顺俗化导”,重修文庙、衙署、城垣、古迹和寺观等,大力提高老百姓的文化生活水平。
乾隆年间,永宁知县单履咸在《襄平佟赋伟传》中钦佩地写道:“为吏如此,庶可无愧于心宜乎?”单履咸不是恭维,而是真心钦佩佟赋伟。单履咸出任永宁县令,“四年以来,一以先生(指佟赋伟)为法,凡衙署、城垣、渠道,先生所创营而后废者,无不一一考而复修之”。
单履咸提到的佟赋伟修渠,是佟赋伟任永宁县令时最大的政绩。在14年间,佟赋伟在永宁县共修渠11条,可谓“修渠县令”。永宁县清末秀才韦衮写有《佟侯石渠记》,详细记载了佟赋伟修渠的故事。该文开篇点题:“邑侯(即县令)佟公大兴水利,同时告成者新旧计十一渠。”韦衮以其中的万箱渠为例,记载了佟赋伟修渠的经过。
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佟赋伟重修万箱渠,当时该渠已荒废六七十年。万箱渠较长,浇灌田地多,修复难度也较大,“中有深沟之阻”。前人建有石桥并在桥下浇铸铁槽以通水,时间长了,铁槽损坏,水从槽下冲刷,导致石桥下出现一片沼泽,遭遇大旱之年,却来不及修,有渠无水,百姓苦不堪言。
直到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庄稼丰收后,佟赋伟带领属下及群众代表一起来到万箱渠的石桥边,认真察看了铁槽的损坏程度,不禁叹道:“铁槽损坏得太厉害了,将危及石桥。倘若石桥被毁,万箱渠就有彻底荒废的危险。水渠乃万世之利,我们一定要有长远的规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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