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酒店猝死谁担责?
http://www.hnta.cn 2009-1-6 来源:大河报 点击:次
《南方日报》日前刊发一则新闻称,一位62岁的阿婆,在一次意兴盎然的随团出游中,在入住酒店猝然离世。医院检查为“猝死”,警方报告称无异常情况死亡。家属不甘,周旋在事发酒店、保险公司和旅行社之间,不接受尸检,也拒绝火化,并在旅行社门口拉起横幅,长跪不起,要求获得40万元赔偿。
说法:明晰责任好维权
“本案要分清谁该承担责任,首先需要对阿婆的尸体进行尸检,因为只有查明了死因,根据尸检结果方能确定责任归属。”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唐军认为,如确因酒店方面存在过错,比如设备出现故障、酒店疏于提醒导致入住客人滑倒、摔跤等原因致死,则酒店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旅行社方面存在过错,比如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存在缩减日程安排导致旅程过密,以至于游客因身体劳累过度而死等违约情形,则旅行社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游客因自身的体质原因造成死亡,且不能证明酒店和旅行社存在过错,则只能是自己来承担责任了。至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是需要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一系列证明,才能进入理赔程序。因此,阿婆的家属应当先进行尸检,方能确定正确的索赔对象,以达到维护合法权益。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也认为,阿婆在旅行途中意外死亡,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但家属应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处理解决好此事,积极配合尸检,以查明老人死因,进而划分各方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旅行社、保险公司和酒店三方也应当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丁香说,对于老人在酒店中猝死,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旅行社在事件过程中有无过错,有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是否投有相应保险,如已投急性病身故等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条款做好理赔工作;酒店是否承担责任,要看酒店是否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酒店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醒:出游前慎签合同
阿婆在旅途中意外死亡一事,给外出旅游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敲响了警钟。丁香认为,广大游客应该从中得到启示,出游前一定要签旅游合同,对在旅途中的责任和义务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规定。此外,旅游者最好事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准确判断。如可能,最好将有关病史告知旅行社,提早预防,建议旅行社配备随团医生。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就是觉得参加了一个旅行团,出了任何意外都应由旅行社来承担责任。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随团旅游是有旅游合同的,在合同中旅行社和游客双方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唐军认为,在旅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是因为游客自身的原因造成损害发生的,比如说游客和其他人发生斗殴、争吵以至于受到损害,就应该由游客自身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旅行社安排各项旅游产品,在旅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说旅行社安排的车辆,由于司机在驾驶过程中的过失导致发生事故了,这种情况下则应当由旅行社来承担责任。
唐军提醒说,鉴于旅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事件,而索赔的结果也是不尽相同,为了更好地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建议游客在随团旅游时,应该注意下面这些问题:首先,游客要选择那些有良好信誉的旅行社,不能贪图旅游费便宜。其次,要注意签合同的细节。关于住宿、交通工具的标准,旅游过程中购物的次数,日程安排,还有违约赔偿等,应该规定得越详细越好。最后,就是建议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买保险,比如旅行社一般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而旅游意外险则需要游客自己酌情购买,费用不多,但一旦发生危险的话,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就非常高。
作者:胡炳俊
(责任编辑:永冰)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