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发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我省从2010年起开始要求各地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本地旅游抽样调查工作,但2016年仍有个别地方未按照要求提交调查报告,分别为平顶山、许昌、南阳和周口四个省辖市,邓州、永城、固始和新蔡四个省直管县(市)。为做好2017年河南省旅游抽样调查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抽样调查是一项法定的工作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尽快启动今年的调查工作,并做到专款专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地对上报的旅游统计数据负责,未开展抽样调查工作的按照数据来源无依据进行认定。
(二)严把质量关。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度的规定实施调查,确保工作质量。调查样本分布要均衡,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和收入的游客都要涉及,确保调查结果的科学性。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测算各项旅游统计数据,严禁靠拍脑袋出统计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要进一步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今年省局将对旅游统计调查开展情况和报告撰写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三)做好存档工作。各地要将抽选旅游企业的样本框、原始调查问卷、原始调查数据和数据推算过程等原始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四)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制度要求和工作的需要,省旅游局今年将开展四项调查任务:一是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二是非星级住宿设施接待入境游客调查;三是乡村旅游抽样调查;四是红色旅游抽样调查。重点是测算国内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的接待人数、旅游收入、游客构成、游客流向和花费构成等基础数据;测算非星级酒店及亲朋好友家接待入境游客情况,调查数据作为星级酒店统计之外接待入境游客的补充。
(五)抽样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各地市要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仿照省局的报告格式认真撰写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游客构成、花费情况、出行方式、游客来源等基本情况。同时,提交一份不超过8页的调查简报,省局将对各单位报送的简报编纂成册,印发各市。
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2017年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报告及简报报送省旅游局。
联系人:路静静
联系电话:0371-65907026
此通知。
2017年5月8日
- 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假日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1/24 8:43:38
- 关于报送2016年旅游统计主要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6 16:46:32
- 关于开展2016年国庆假日旅游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9/27 16:13:39
- 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6/1/29 16:00:55
- 关于报送2015年旅游统计主要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1/7 16: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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