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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旅游统计主要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6/1/7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委)、省直管县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15〕322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旅游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数据报送工作。要严格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如实报送2015年旅游统计主要指标,确保各项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无法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测算依据的地区,其上报数据不予认可。
二、各地区报送的数据要有来源和依据,并能够用调查制度要求的方法进行验证。国内旅游数据必须通过旅游抽样调查获得;入境过夜旅游数据必须通过国家旅游局统计系统汇总各星级住宿设施获得,同时可以加上非星级住宿设施接待的入境游客。非星级住宿设施接待的入境游客需要通过抽样调查获得。入境一日游游客的测算需要提供测算依据。
三、各地要认真检查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系统中1-12月份每个月入境旅游数据的填报率和准确性。重点检查星级酒店有无缺报、漏报情况,系统中汇总的每月数据是否与报送省局的数据一致。各地要在2016年1月30日前向省旅游局提供本地区2015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报告,未提供调查报告的,其上报的国内数据不予认可。
各地要按照附表的格式要求,于2016年1月10日前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李 强  刘  颖

联系电话:0371-6590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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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5日
 
 
作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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