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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旅游统计主要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5/1/8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委)、省直管县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14〕215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4年旅游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数据报送工作。今年,国家旅游局将加强对各地年度数据的核查,对于无法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测算依据的地区,其上报数据不予认可。因此,各地要严格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如实报送2014年旅游统计主要指标,保障各项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各地区报送的数据要有来源和依据,并能够用调查制度要求的方法进行验证。国内旅游数据必须通过旅游抽样调查获得;入境过夜旅游数据必须通过国家旅游局统计系统汇总各星级住宿设施获得,同时可以加上非星级住宿设施接待的入境游客。非星级住宿设施接待的入境游客需要通过抽样调查获得。入境一日游游客的测算需要提供测算依据。
    三、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要求,对入境过夜游客同比增幅超过5%、国内游客同比增幅超过15%的地区,要提供基础统计数据和相关情况说明。根据统计体系改革的要求,今后将逐步转向用入境和国内接待的过夜游客指标进行全省排名。
    四、各地要认真检查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系统中1-12月份每个月数据的填报率和准确性。重点检查星级酒店有无缺报、漏报情况,系统中汇总的每月数据是否与报送省局的数据一致。省局将对各地每个月通过国家旅游局系统报送的入境接待情况和数据质量进行统一检查,并对填报率低和数据质量较差的单位进行全省通报。各地要在1月30日前向省旅游局提供本地区2014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报告,未提供调查报告的,其上报的国内数据不予认可。
    各地要按照附表的格式要求,于2015年1月10日前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李 强  刘  颖
    联系电话:0371-65907925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2015年1月7日

作者:
(责任编辑:周燕)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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