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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旅游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3-10-15 来源: 点击:

 

 

关于举办“《旅游法》知识竞赛
活动”的通知

豫旅〔2013〕2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全面宣传贯彻《旅游法》,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宣传贯彻旅游法实施方案》(豫旅〔2013〕153号)要求,拟于2013年8月中旬起,在河南省旅游资讯网站,举办“河南省《旅游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旅游法〉知识竞赛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通知和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竞赛,并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此通知。
  联系人:罗晓华
  电话、传真:0371-65907925

  附件:《旅游法》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2013年7月29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印发

 

《旅游法》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称《旅游法》),落实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有关文件精神,以赛促学,在社会各界掀起《旅游法》学习高潮,使《旅游法》知识真正深入人心,为下步全面实施夯实基础。河南省旅游局决定,在“河南旅游资讯网”举办“河南省《旅游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本及相关知识。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旅游行政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导游、领队人员;酒店、景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正式职工必须参加。鼓励旅游院校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自愿参加。

三、竞赛形式

(一)参与方式:竞赛以在线答题形式开展,参赛人员在竞赛期间登录“河南旅游资讯网(www.hnta.cn)”,进入河南省《旅游法知识竞赛试题》活动专项答题系统,点击“参赛人员注册”,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点击“登录系统”,题库随机生成试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答题内容在《旅游法》范围以内,每人只有1次答题机会,答题者参与抽奖。

(二)竞赛时间(2013810-9月10

(三)题目类型:此次竞赛活动设置选择题30题,判断题20题,共50题,满分100分,其中每题2分。

四、评颁奖办法

本次竞赛奖项分为个人优胜奖及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

个人优胜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纪念奖200名(各类具体奖项待定)。

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组织方将最终参与此次竞赛活动的参赛率和所获成绩为主要依据,评选出最佳组织奖10名,优秀组织奖20名。

参加答题的人员名单在河南旅游资讯网公布,在局纪检监察室和媒体监督下进行抽奖,并于同日在“河南旅游资讯网”(www.hnta.cn)公布中奖名单和颁奖方式。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将在2013101《旅游法》实施当天举办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誓师大会”上,由省局领导颁奖。

五、组织实施

省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实施,局办公室、监督管理处、规划发展处、纪检监察室、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等单位配合实施。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参赛单位要把竞赛活动作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形式,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要迅速就全员组织参与竞赛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层层发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二)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各参赛单位要增强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以参加知识竞赛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与行业规范意识。省旅游局将对各单位组织参加知识竞赛情况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

(三)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地要加强此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旅游法》的宣传、学习、贯彻,收集汇总整体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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