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劳动权益重点不在小费
http://www.hnta.cn 2015/8/26 10:40:52 来源:四川日报 点击:次
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一时关于导游“小费将合法化”的消息甚嚣尘上。
在小费尚未成风的国情下,提出“小费合法”本来就有点不着斤两,何况试水的还是导游这个近年颇受争议的职业。“小费+导游”自然成了刺眼搭配。之所以刺眼,源于众多游客对旅游服务的体验不爽。且不说低价购物团,就是给足了费用的,各式购物点也是标配。旅行社一般都不给导游付足工资、更别说其他保障,“饿导游”主要依靠购物提成获得劳动收益,导游之恶,早就声名远扬。平心而论,导游业现状是默认“以饿养恶”的,岂是靠小费就能够改观。
抛开情绪看文件,“意见”更多着墨的是,旅行社应合理确定导游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奖金等,直指导游之“饿”问题。其次才是“小费合法”,期望用市场的手段实现优者高酬、劣者低酬。可惜炒作的媒体只突出后者而忽略了前者。至于有很多人质疑意见中未对小费限低,其实这恰恰给了游客主动权——也是合理选择。至于有人担心导游以此为由在服务中甩脸子,其实也简单,不如让小费飞一会儿,让市场给出答案。
在小费尚未成风的国情下,提出“小费合法”本来就有点不着斤两,何况试水的还是导游这个近年颇受争议的职业。“小费+导游”自然成了刺眼搭配。之所以刺眼,源于众多游客对旅游服务的体验不爽。且不说低价购物团,就是给足了费用的,各式购物点也是标配。旅行社一般都不给导游付足工资、更别说其他保障,“饿导游”主要依靠购物提成获得劳动收益,导游之恶,早就声名远扬。平心而论,导游业现状是默认“以饿养恶”的,岂是靠小费就能够改观。
抛开情绪看文件,“意见”更多着墨的是,旅行社应合理确定导游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奖金等,直指导游之“饿”问题。其次才是“小费合法”,期望用市场的手段实现优者高酬、劣者低酬。可惜炒作的媒体只突出后者而忽略了前者。至于有很多人质疑意见中未对小费限低,其实这恰恰给了游客主动权——也是合理选择。至于有人担心导游以此为由在服务中甩脸子,其实也简单,不如让小费飞一会儿,让市场给出答案。
作者:麦萃 通讯员: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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