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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城市设立旅游法庭很有必要
http://www.hnta.cn 2013-9-16 14:17:14 来源:中国旅游报 点击: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在治理旅游市场乱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以及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等方面将有法可依。

    然而,在旅游法正式施行后,旅游纠纷和侵权现象仍在所难免,有些纠纷和侵权行为不是游客自己就能解决的,亦不是投诉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或起诉到当地法院就能在旅途中很快解决。

    为此,依照旅游法的相关原则,在旅游过程中设立相关机构,专门解决其旅程中各类纠纷,是广大游客特别期盼的。目前,在旅游胜地海南三亚的景区,以及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张家界的景区设立了旅游速裁法庭,可以快速处理和解决旅游纠纷案件,及时维护游客的正当权益。

    所谓旅游速裁法庭,按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即是国际旅游胜地或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景区针对其游客流动性大、旅游纠纷多等特点所设立的旅游巡回法庭。

    旅游法庭的最大特点,就是能灵活地通过适用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快执旅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餐饮欺诈、炒房、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强买强卖、非法收取回扣、损害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合同违约等旅游纠纷案件,并能够及时做到当庭调解、案发地调解、电话调解。同时,旅游法庭不仅对小额旅游纠纷案件灵活地实行了免交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的制度,而且对不完全属于其法庭管辖的较为复杂的纠纷案,还会及时联系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及纠纷发生地的旅游景区,在多方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即时启动联动机制予以快速解决,从而真正实现旅游法庭针对景区各类旅游纠纷案件,确保做到“当天立案、当天调处、当天执行、当天兑现”。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游客都希望设立旅游速裁法庭。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有必要及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旅游法第四章至第八章关于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等各相关章节具体条款之原则规定,并在进一步调研和充分借鉴三亚、张家界景区旅游速裁法庭设立以来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关于在我国各地旅游城市设立旅游法庭的规定,以指导全国各地在旅游法正式施行之后的旅游司法工作,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的法制建设。

    二是全国各地旅游城市主管部门有必要及时会同当地法院,加大对设立旅游速裁法庭之意义的宣传力度。为此,各地旅游城市主管部门和同级法院,有必要通过力争当地党委、政府管辖的各类宣传媒体的支持,充分运用媒体优势进行宣传,从设立旅游速裁法庭有利旅游法正式施行,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旅游市场的法制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和落实司法为民的思想等多个方面充分宣传其旅游城市设立旅游速裁法庭之意义,为尽快设立旅游法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各省级法院有必要在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的配合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其省域范畴内各旅游城市设立旅游速裁法庭的运行模式问题专门进行一次深入调研。如设立旅游速裁法庭的办案和速裁方式、审判组织形式、办案流程、结案方式、诉讼费的收取、硬件服务的配套设施、服务机制和相关工作方案的制订等问题以及案件类型的选择、审案安全的把握、涉旅纠纷的调解等问题。同时结合本省域范畴内各旅游城市设立旅游速裁法庭之后可能出现的总体受案数量或许偏少、适应快速处理旅游纠纷需要的现代化设施相对不足、经费预算保障不够等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调研,从而为本省域范畴内各旅游城市设立旅游速裁法庭的运行模式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可靠依据。
作者:翟峰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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