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乡市旅游景区(点)在黄金周或旅游高峰期间游客安全,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个舒适、愉悦、有序的旅游环境,日前,新乡市旅游局决定,今年“十一”黄金周以及此后所有旅游高峰期间,新乡市各旅游景区(点)将全部实行游客时段流量控制。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下辖旅游景区(点),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实行游客时段流量控制。各县(市)、区旅游局在本月中旬将游客时段流量控制情况报新乡市旅游局备案,并将确定的游客时段流量控制标准及要求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群众进行公告。 新乡市还规定,各旅游景区(点)要按照控制游客时段流量所确定的标准,在达到或者接近游客时段流量标准时,及时进行疏导,采取分时进入或者限制进入等措施。各县(市)、区旅游局质监所将对各旅游景区(点)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对违反规定的旅游景区(点)处以5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新乡市旅游局也将不定期对各旅游景区(点)所确定的游客时段流量标准的执行和各县(市)、区旅游局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