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上午,许昌市旅游局召开了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许昌市旅游局负责人、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景区和各旅行社的相关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07年上半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及“7.16”叶县旅游交通事故情况,传达了许昌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许旅管〔2007〕30号)文件精神。许昌市旅游局副局长康松朝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当前严峻的汛期安全形势,提高汛期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防汛救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和旅游企业要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二是旅游景区要结合自身特点,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对水上游乐设施、娱乐设施、危险地段、安全设施和安全人员的配备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是旅行社要吸取教训,查漏补缺,合理规避经营风险。要加强对旅行社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切实提高导游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要提高投保意识,合理运用旅游保险来规避经营风险;要按规定签订正式、有效、完整、合法的劳动合同、组团合同、租车协议等法律文本。四是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落实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每个安全管理环节,切实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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