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济源市旅游局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把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工作做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并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实际,把开展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作为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内容和突破口,予以高度重视,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该局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查找问题、搞好整改等环节,全面推进全市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广泛深入进行,先后两次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对群众反映的个别局机关工作人员参股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专项治理,旅游行业管理者和旅游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公务人员增强了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旅游从业人员增强了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旅游从业人员公开收取“回扣”问题得到了遏制。同时还针对薄弱环节加强了制度建设,为建立健全防治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纠正三种“模糊认识” 局党组坚持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纯锋为组长,副局长宋军生、纪检组长李建社为副组长,行业管理科、人事政工科、局办公室、规划科、市场开发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抓,要把开展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抓,要把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抓,不断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纠正和克服了三种模糊认识,即:一是认为旅游部门只是对旅游企业进行宏观的政策指导性部门,不是权力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很少,不正当交易问题不突出;二是认为旅游行业是一个起步较晚的产业,基础不牢,自查自纠把握不好,怕影响旅游业发展;三是少数从业人员包着侥幸心态。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动员教育,使大家转变了思想认识,感到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不仅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旅游系统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深入调研,发放问卷200份弄清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 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行业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治旅游行业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座谈会。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分析了旅游行业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岗位和重点人员。同时,发放调查问卷200多份,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不同形式和不同范围的调查,对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有了初步认识。旅游行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从管理部门看,容易发生在资金管理和使用、各种评审审批等环节,重点人员是财务、宣传促销和负责审批权的岗位。从旅游行业看,主要是少数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在旅游经营活动中,私自拿取数额较大的“回扣”,这种“回扣”主要发生在旅游购物、旅游招徕、自费旅游项目等环节,此现象主要是旅游市场发育不成熟,旅游法制建设滞后,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导游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造成的。 三、突出重点搞好自查自纠,开展“五查” 结合调研了解的实际情况,确定在旅游机关和工作人员中重点开展了“五查”:一查在旅游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有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查在各类行政审批、监管、评定、验收中,是否有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的行为;三查在市场监管中,是否有职责履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四查是否有违反国家旅游法规和统一市场原则,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的行为;五查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需要完善的地方。在旅游企业中开展“六查”:一查帐外收取回扣、营业收入不入账、恶意拖欠款;二查低价恶性竞争、发布虚假广告;三查违反“公对公”佣金结算制度,帐外给付旅行社、导游、旅游车司机回扣;四查出售假冒伪劣、质次价高商品;五查企业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可能产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六查导游和旅游车司机私自收取回扣。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填写表格等形式进行。 四、标本兼治,三项措施建立防治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监督约束。我们按照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要求,本着将“监督关口前移”的思路,针对一些易发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要部门和重要领域,加大了监督制度建设力度。明确了驻旅游局纪检组参与对局机关各项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领域涉及旅游的各种评定评审、旅行社审批事项、全市导游员资格考试、局干部考核与人事任免、局各种重大资金使用等项工作。通过采取设立监督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类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勤政廉正情况的监督力度。比如针对群众反映少数机关公务人员参与经营旅行社的问题,及时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针对景区经营帐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四个景区分别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白条入帐、违规报销通讯费、公款购买通讯工具以及收入不入帐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今年还规范了行业管理部门培训导游员的工作,避免了过去违规收费的现象。 二是规范财权和机关采购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支出审批权限及办理报销程序,规范了机关财务收支行为,强化了对财务支出的监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还出台了《旅游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办法》,明确了局机关商品和采购应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按需采购的原则、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原则、坚持定点的原则进行实施;规定了事物物品采购、各种宣传品、印刷品、广告制作和宣传推介等,均由局采购小组会同承办科室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各类大型宣传促销、会展等活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局招标采购小组负责会同承办科室向各举办商招标采购。这样细化了采购程序,进一步得到了科学合理支配资金的要求。 三是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为净化全市旅游市场环境,抓好全市旅行社诚信建设,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旅游法规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的通知》,从全面清查旅行社业务广告、严格检查旅行社门市部经营活动、认真检查旅游合同行为、严格检查导游及领队的管理服务情况等四个方面加大了旅游执法力度,在规范活动中,有一家旅行社因变相转让承包并超范围经营被查处,有两家旅行社违规刊发广告搞不正当竞争受到警告处分。通过诚信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旅游诚信建设和旅游市场规范经营。通知的下发执行,从机制上较好的筑起了防腐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