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旅游局决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可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中国公民组团前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旅游业务。 中国公民组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业务自1999年8月开始在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区试办,后于2004年7月将组团范围扩展到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和重庆等6省市。几年来,实施情况良好,不仅满足了上述地区居民赴两国旅游的愿望,也加强我国与两国的人员往来和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