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河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于2007年先后组织了对全省旅游星级饭店的访查、星级标志使用满五年期的评定性复核和年度复核检查等工作。通过检查评定,以下19家星级饭店在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方面,已经不能达到国家旅游星级饭店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其星级饭店资格。 河南省红珊瑚酒店(四星级)、郑州亚细亚大酒店(三星级)、郑州华龙广电宾馆(二星级)、新郑帝华大酒店(二星级)、新密煤炭宾馆(二星级)、开封市古都宾馆(二星级)、开封湖南大酒店(二星级)、洛阳春泉宾馆(二星级)、洛阳和平快捷酒店(二星级)、洛阳九龙山疗养院(二星级)、安阳市阳光大酒店(三星级)、安阳市安钢宾馆(二星级)、渑池太平洋宾馆(二星级)、濮阳腾龙宾馆(二星级)、南阳新华苑酒店(二星级)、南阳市温泉宾馆(二星级)、遂平县嵖岈山宾馆(二星级)、项城市中项宾馆(二星级)、济源温泉度假村(二星级)。 特此公告
河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