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2008年“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让全局上下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节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精神和要求,省旅游局纪检组结合实际,下达了《关于做好2008年“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遵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十二条规定,禁止传播腐朽文化和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赌博等;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格控制年终的各种评比表彰奖励等活动,杜绝一切违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的发生。
通知全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