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开封的汴籍御史李宏谟
在《清代朱卷集成》一书中,收入了8000多份清代朱卷。其中,包括汴籍御史李宏谟及其两子的朱卷。这就是:李宏谟在咸丰二年(公元1852 年)考举人时的朱卷,其长子李象寅在光绪元年(公元1875 年)考举人时的朱卷,次子李象辰在光绪三年(公元1877 年)考进士时的朱卷。据这3份朱卷可知,李宏谟一家“世居南熏门内”。南熏门是开封外城的正南门,其遗址在今火车站偏西南方向处。
按照清代科举考试制度的规定,在省内参加乡试(考举人)或到北京参加会试(考进士)的考生必须按照考题要求,在答卷中写八股文和作一首诗,同时,应在答卷上交代个人履历以及本族谱系。而本族谱系起码要写明上三代的简况,凡上代有科名、官阶、封典、著作等,应一一注于名下,以显扬门庭之昌盛。由于李宏谟无显赫的家世,他只交代了父亲李祥,字瑞庭;祖父李文相,字廷臣;曾祖父李芳,字芷江。在他父亲名下,虽写有“例赠文林郎”的字样,但是,他父亲并没有实际当过官。因为文林郎不是职官,而是散官。所谓散官,是用来定级别的。在清朝,定文林郎为正七品。李祥能得到封赠的正七品官衔是因儿子做官而得的名誉级别,并非他曾在某地区、某部门实际担任过七品官。实事求是地说,虽然李宏谟之父有个官衔,但他依然是个无功名、无实际官职之人。在《清代朱卷集成》一书中,那些家世显贵的考生为显扬家世之昌盛,常在考卷上写出多代,甚至从始祖写起,并在各代人名之下一一注明其科名、官阶、封典、著作等。因此,分析、研究李宏谟父子的朱卷以后我们确信,汴籍御史李宏谟之家原本是一户普通人家。就在这户普通人家,李宏谟于道光八年(公元1828 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诞生了。在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的清代,李宏谟成人后,娶了普通人家之女盛氏。在李宏谟考举人之前,他与盛氏已有一子,取名金榜,号珠囊。儿子之名体现了李宏谟的心愿:凭借能写字字珠玑之文,以求金榜题名。不久,李宏谟的心愿实现了,但他并不满足,故而严格管教两子,要求他俩认真读书,继续走科举之路。结果,其两子都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经过两代人的不懈努力,李宏谟父子都获得了功名。具体来说,李宏谟于咸丰二年(公元1852 年)中举,咸丰六年(公元1856 年)又考中二甲第 59 名进士,并成钦点翰林。李象寅紧随其父,于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考中河南乡试第 66 名举人。李象辰则紧随父兄,于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考中河南乡试第 15 名举人,次年考中二甲第 75 名进士。他们获得功名之后,都当了官。于是,他家就成了一个拥有三举人、两进士、一翰林的知名科举家族。
由于李宏谟的上代无功名也无人当官,所以,李宏谟的上三代所娶之妻,即李宏谟的母亲、祖母、曾祖母,都是普通人家之女。用现在的话说,李宏谟是一个没有家庭背景之人。据《祥符县志》记载,没有家庭背景的李宏谟“为诸生即有大志”。在明清时期,诸生是指经过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的生员。因为生员分为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故统称诸生。李宏谟在学习时期,曾与开封的其他诸生结“茗香社”。“茗香社”的成员,有后来任广州知府的冯端本以及冯端人、边农友、徐祥麟(字小亭)、王宫午、高文铭(字仲新)等。“茗香社”设在杏花园街路南。李宏谟在其所写《高仲新传》中说:“咸丰初,同邑许汝济于省之杏花园南偏筑屋数楹,邀徐小亭及予、仲新读书其中。”一群青年学子在“茗香社”研究学问,讨论国家大事。由于李宏谟参与“茗香社”的活动,使他学业大进,并提高了分析认识社会问题的能力。因此,李宏谟终身难忘“茗香社”。现存国家图书馆的李宏谟著《茗香社课艺》,是他在京做官之后为怀念茗香社旧友而汇集大家在“茗香社”所写之文,并亲自写序,于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刻印成册的。
由于科举考试成绩优异,先考中举人、进士,又成钦点翰林,于是李宏谟便顺利地步入仕途,从而改换了门庭。由于他学问好、人品好,为人耿直敢言,不久升任御史,再升为高官。《清代翰林传略》记载:“李宏谟,字禹山,号仲远。河南祥符(今开封)人。二甲五十九名进士。散官改兵部主事。同治九年,任顺天同考官。历官至顺天府丞。”这说明,没有家庭背景的李宏谟最后竟当上了顺天府府丞。清代的顺天府指京师地区,顺天府的辖区在清初多有变化,乾隆八年 (公元1743 年)才开始固定了下来,共领五州十九县,即通、蓟、涿、霸、昌平五州和大兴、宛平、良乡、房山、东安、固安、永清、保定(今河北省文安县新镇)、大城、文安、武清、香河、宝坻、宁河、三河、平谷、顺义、密云、怀柔十九县,又混称为顺天府二十四州县。清朝规定,京师的主要行政负责官员,即顺天府府尹和顺天府府丞,一律由汉族官员担任。顺天府府丞一职相当于现今的北京市副市长。开封南熏门内的一户普通人家的子弟李宏谟,能担任如此重要的官职,自有其独到之处。
《祥符县志》肯定 李宏谟给慈禧提意见
根据《祥符县志》中的《李宏谟传》记载,在慈禧大权在握的同治年间,李宏谟曾以御史身份给慈禧提了一个意见,即要求她勤政。但是,李宏谟履行御史职责的这一举动却受到了皇帝的严饬,责其冒昧,几乎遭到褫革。但是,从《祥符县志》的具体记载中我们了解到,李宏谟是一位有胆量并忠于职守的御史。
自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 年)三月初开始,慈禧因病月余不视朝政,基本不召见臣工。因此,到了五月初一日,李宏谟便以御史的身份上了一份奏折:《请勤召对》。笔者试图阅读此折原文,曾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询,但是未曾查到。不过从《祥符县志》的《李宏谟传》中可以得知其主要内容:“朝廷之敬怠,实天下之治乱所关。方今军务未竣,水旱频仍,矧本日日食至九分有余,天象变异,尤堪悚惕。伏乞慈禧皇太后圣体大安即逐日召见臣工,访求治理庶政,事修明,灾可化。”由此可知,李宏谟的《请勤召对》折,虽说是向慈禧提意见,实际上不过是一个建议。因此,可把《请勤召对》折定性为建议性的奏折。可是,在皇权至上的清代,此折上达之后却遭到严饬。《清史稿》中的穆宗本纪,在记载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 年)五月初二日的大事时,涉及了此事。该书记:“自三月初旬,慈禧太后弗豫,月余不视朝。至是,御史李宏谟请勤召对。谕责其冒昧,严饬之。”这就是说,李宏谟头一天呈上《请勤召对》折,第二天就遭到了严饬。《清史稿》一书是一批清代遗老在民国时期编纂的,该书只是较客观地记载了李宏谟给慈禧提意见的前后,并没有肯定汴籍御史李宏谟忠于职守。《清实录·穆宗实录》在光绪朝由官方编纂,完全体现朝廷的意志。该书对此事的态度不仅是未肯定汴籍御史李宏谟忠于职守,反而在字里行间赞扬慈禧宽宏大量。其记载如下:“乙酉,谕内阁,昨日御史李宏谟奏,请勤召对一折,览奏实堪诧异。自朕御极后,两宫皇太后垂帘训政,励精图治,惟日孜孜,召见臣工访求治理。本年入春以来,慈禧皇太后圣躬时有不适,仍以勤政为心,无间召对。迨三月初旬以后,圣体违和,久未痊愈,始月余未经视朝。然四月二十六日,犹力疾召见军机大臣,嗣因圣体尚未大安,是以连日仍未召见。李宏谟近在京师,岂独毫无闻见?竟以逐日召见为请,哓哓渎陈。冒昧已极,朕意本欲从重惩处,乃我皇太后以广开言路之时,特降懿旨加恩免其褫革,仍传旨严行申饬。”哓哓,《辞源》的解释是:争辩声。从这段记载看,皇帝认为李宏谟上《请勤召对》折是“哓哓渎陈。冒昧已极”,应该从重处理,可以革职。但是,由于“皇太后”从广开言路考虑,特降懿旨加恩,才“免其褫革”。这里所说的“皇太后”是慈禧吗?当时的皇太后有两位:慈安、慈禧。是慈安为广开言路而特降懿旨加恩免其褫革,还是慈禧?或者是二人同特降懿旨?对这一点,《清实录·穆宗实录》并没有写清楚。但是,仅仅从文字上推敲,因当时的皇太后有两位,笼统地用“皇太后”一词就应当包括慈禧。如果只粗读这段记载,就会理解为慈禧宽宏大量,赦免了本该革职的李宏谟。
《祥符县志》的记载则完全不同于《清实录·穆宗实录》和《清史稿》,它充分肯定了李宏谟敢于给慈禧提意见。这主要体现在两处记载。一是记载“宏谟在谏垣章凡数十上……其《请勤召对》一疏,尤著直声”。谏垣,指御史工作之处。这段记载的意思是,李宏谟任御史时忠于职守,曾写了几十份奏折,而最能体现他敢于直言并使他名扬天下的是《请勤召对》一折。二是在介绍《请勤召对》一折的主要内容之后又记载了当时的社会反应:“闻者皆咋舌。”这短短5个字生动地描绘出当时《请勤召对》一折所引起的强烈社会反响。当时,大家都为李宏谟忠于职守的精神所感动,同时也为他捏把汗。《祥符县志》成书于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那时,慈禧依然大权在握,该志能记载上述两点,可以认为是秉笔直书。因此,为敢给慈禧提意见的汴籍御史李宏谟点赞时,也应该为敢于秉笔直书者点赞。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主办
河南省多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及独家负责媒体运营
网络视听许可证1609403号 豫ICP证号:B2-20040057 豫ICP备05017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