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简板、一根鼓条、一面鼓,配上唱腔独特的说唱,大鼓书,这种杞县周边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喜爱。
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的大鼓书,发源于豫东黄淮两岸的农村,最初是敲击木根唱农歌的自由吟唱形式,采用河南方言来演唱当地的民间小调,后逐渐发展成为有板式的成套唱腔、敲击矮脚鼓和特制简板的说唱表演形式。
大鼓书以杞县官庄乡为中心,广泛流传于整个开封市,周边流传到太康、南阳、信阳、驻马店、汝南及山西运城等地区,其中心区域在杞县。
传承与发扬
大鼓书形成于明朝万历年间,是广大群众喜爱的主要民间艺术形式之一。在杞县,有记载的大鼓书第一代传人叫孙立臣,当年迫于生计开始学习大鼓书,靠勤奋,很快就掌握了大鼓书的演唱技巧,成为当地的说书高手。第二代传人郑中安, 勤学苦练大鼓书演唱技艺,因其口齿伶俐、道白清晰而深受群众喜爱。第三代传人窦松义,当时多在农村扎摊演唱,短则十余天,长则几个月,成为赚钱养家糊口的手段。他的演唱具有唱腔粗犷、豪放的特点。第四代传人于善中,杞县官庄乡焦腊行政村人,深得老师窦松义的言传身教,老人把自己毕生的说唱技艺传授给了他。于善中用白蜡条自制鼓条,找木匠加工了紫檀简板。他的大鼓书既融入了河南坠子的特点,又吸收了豫剧、曲剧、道情等表演艺术的演唱特色,唱腔合辙押韵、高亢洪亮。说唱多数运用豫东方言俗语,白词因而充满了韵味。他的嗓音沙哑、唱腔高亢,在说唱的同时加入武术表演动作,将唱段中的武将形象演绎得惟妙惟肖。
独特的地方味道
于氏大鼓书的演唱形式为单人站唱,演唱者一手敲鼓,一手握简板, 配合唱腔、道白,节奏和谐,演唱者唱一段说一段,还伴有动作和表情。
于氏大鼓书的唱腔既有河南坠子的特点,又吸收了豫剧、曲剧、道情等表演艺术的演唱特色。其唱腔深刻表现了喜、怒、 哀、乐的特点,表演细致而感人。演唱时没有丝弦伴奏,演员支起鼓架,站在鼓前,右手执鼓条击鼓,左手握简板击节演唱,鼓条上下舞动,一般分头板、二板、三板、快板等板式,唱腔粗犷、豪放。表演者手持简板神采飞扬,运用“蜻蜓点水”“鸳鸯板”“平板”等表演技巧。
鼓点有开场用的“凤凰三点头”和在演唱中变化运用的“长流水”“倒卷帘”以及“珍珠串”,曲调简单,多运用当地方言, 通俗易懂。
大鼓书的表演形式简单,一人运用声韵的转换表现多种角色,边说边表演, 唱腔和道白相结合,表演惟妙惟肖,增强了可观赏性。唱词多数运用当地方言俗语,其开头腔是用头板或类似头板的二板起腔,速度慢、尾音长。板起板落,咬字狠、吐字真、落音重,字密声促,善用顿音,起旋律似说似唱、自然流畅,有时在表演的过程中,为便于群众听懂而在唱中加叙,同时还要加上旁白,并适时附加上动作进行表演。
演唱的曲目有传统段子《杨家将》《烈火金刚》《呼家将》《精忠报国》等。
于善中的大鼓书传统曲目繁多,主要是长篇,唱白相间,大都是传播忠烈报国、仁义道德的思想,表情丰富,有时附有动作,角色的喜怒哀乐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鼓书的价值
历史价值:大鼓书经过多年传承,在演唱和创作中蕴含了极其丰富的地方人文与历史资源,对研究民间历史与风土人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文化价值:大鼓书独树一帜的演唱风格,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其说唱多数运用当地方言俗语,以唱为主,运用的白词充满韵味,在形成过程中兼有河南坠子的特点,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
社会价值:大鼓书演唱曲目大都传播忠烈报国、仁义道德的思想。特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配合演唱革命题材故事和英雄人物,宣传教育了一代人,具有宣传教育的作用,成为当地群众十分喜爱的一种曲艺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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