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永乐之末,有一位清官叫耿九畴,因清正廉洁,处事公道,而在朝野负有声望。耿九畴是卢氏县大庙巷人,字禹范,是永乐甲辰年的进士。宣德六年(公元1432年),授礼科给事中,常参与或主持议论朝务大事,很有名气。

正统初期,由于常年管理上存在漏洞,加之私盐猖獗,致使两淮盐政严重混乱。在古代,盐业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支柱,盐政混乱对国家财政收入造成动摇,所以,皇帝知情后要派一名德高望重的官员前去治理。于是,耿九畴于公元1436年受命担任盐军司同知一职。他上任后,对盐业的生产运输到调拨等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发现了积弊的原因,为此列了五条律令上奏皇帝,得到批准后下达施行,从而使盐乱局面得到了治理。后来,耿九畴的母亲过世,他因需回家奔丧而离职,盐场居然有数千人到官府请求他继续留任。

正统十年(1445),耿九畴改任都转运使。任职期间,他理政之余无一点爱好,就是焚香读书。他的廉洁之名由此而生,一时间朝野“妇孺皆知其名”。据说,有一次耿九畴在房里读书困了,便到野外散步。他走到水渠边,望着渠里缓缓流淌的清水,若有所悟地感叹道:“这水好清啊!”不料,旁边一少年听到了,接着说:“水清不如耿使君清。”因为他做事清廉,不免得罪了运输业的一些贪心之人,有人便产生了报复心理,上奏皇帝诬陷他和他的属下。结果,耿九畴被逮入狱。但是,很快此事就得到了澄清,他和他的部下旋即被昭雪,耿九畴留为刑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