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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东京城的城市管理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5/7/29 10:22:21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

    医疗安葬 诏令防控疫情 
    东京城经济繁荣、人口稠密且流动性大,因而疫情爆发集中。有学者统计,北宋时期全国发生疫病104次,其中东京占19次,大疫发生在太宗淳化三年(992年)、真宗咸平六年(1003年)、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嘉五年(1060年)、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和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死亡率高、破坏力强,北宋政府对此严加防控。 
    北宋政府设有掌管宫廷医务、专门为服务于皇帝的翰林医官院(后改称“翰林医官局”)培养医务人才的机构——太医局,但京城一旦发生疾疫流行,皇上多下诏命太医局及翰林医官院进行救治。太宗时,东京城又设置驻泊医官,当疾疫发生时,就依法派出医官巡治,控制疫情。 
    太宗淳化三年(992年)五月,京城暴发瘟疫,死亡甚众,朝廷先后颁诏三道以应对疫情,通过派医、赐钱和赐药及令太医局负责治疗等措施,抑制了疫情进一步扩散。其中在派医上,太宗诏令太医局选派出10位良医,“分于京城要害处,听都人之言病者,给以汤药,扶疾而至者,即与诊视”。哲宗元八年(1093年),“在京军民,难得医药,令开封府体访”,“于太医局选差医人,就班直军营坊巷,认地分诊治”。 
    为方便百姓购药,北宋政府还广设药局,平时平价售药,疾疫流行时则低价出售或无偿施药。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下令在东京设立“熟药所”(后改称“医药惠民局”,隶属太医局),经营中成药专卖。药所根据民间验方,加工炮制成丸、散、膏、丹等中成药出售,价格也比私人药店便宜,后在全国逐渐普及。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政府在京城设修合药所,后改称“医药和剂局”,局下设药材所,对药材的收购和质量进行鉴别把关。“和剂局”还编印出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收入各种成药的配方,以官方药品标准作为药物生产的依据。 
    为防疫情扩散,隔离十分重要。北宋政府“遵古之遗法”,在东京设福田院,徽宗年间又在京城和全国设居养院、安济坊,此前元符元年(1098年),朝廷还颁行《居养法》,除养活鳏寡孤独贫者外,还规定对病者给药治疗。 
    为防止尸体传播疫情,北宋政府还以度牒(官府颁发给出家僧尼的凭证)为奖励,招募僧人掩埋尸体。天禧年间,真宗特下敕书,嘉七年(1062年),仁宗下诏开封府,均要求在东京城郊外购买地皮,掩埋尸体。元丰二年(1079年),神宗根据陈向的建议,下诏令开封府管辖内的僧侣收葬无主骸骨,此谓“漏泽园”制度。 
    在防疫过程中,保护京城公共环境卫生十分重要,因此北宋政府对于侵占河道、倾倒垃圾、污染水源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惩处。为防止闾巷居民倾倒垃圾、粪便淤塞河道污染环境,朝廷令开封府派出责吏巡逻,一旦发现违禁者,可根据《宋刑统》规定进行处罚。
(作者:邓高峰 责任编辑:郭双)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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