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旅游局:关于暑期“夏令营”旅游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http://www.hnta.cn 2016/7/5 来源:南阳市旅游局 点击:次
暑期将至,学生家长和学生外出旅游的热情陡增,很多家长带着孩子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各类夏令营活动。为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局以《关于暑期“夏令营”旅游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通过微信、QQ平台向广大学生家长和旅游者提出如下5项温馨提示:
提示一: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合同。参加团队旅游,应挑选信誉好、品质优的旅行社,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参加无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以免旅游安全与质量得不到保障。此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查看合同中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是否公平,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如需汇款,缴纳所需费用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同时索取发票。切记不要贪图方便省事不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或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或只开收据之类的说法。
提示二:暑期外出旅游,应注意水上游览项目的安全。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的旅游项目,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同时,游客要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水性,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水上旅游项目,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未成年的游客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水上游览项目。游客游泳时,千万不要离开规定的安全区域。在海边观景或沙滩散步的游客要特别注意风浪袭击。
提示三:景区游览注意安全,防止出现事故。要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危险区域。赴山岳型景区要特别注意天气和路面情况,防止不慎跌伤、坠落。
提示四:注意饮食卫生,预防夏季中暑。夏季食物容易发生变质,应选择正规的餐饮场所就餐,最好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尽量不要冒险食用生冷海鲜、河鲜,尤其不要食用无证摊贩贩卖的食品,避免由于餐饮不洁而发生急性胃肠炎或食物中毒,可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的非处方药物。此外,由于天气炎热,旅游行程不宜安排太紧,在外记得携带防晒用具,备好防暑降温药品,如十滴水、仁丹、风油精等一定要备在身边,以防应急之用,如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诊。
提示五:出现旅游纠纷,要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医疗单据等。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在旅游目的地发生纠纷,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消协投诉或向12315申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示一: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合同。参加团队旅游,应挑选信誉好、品质优的旅行社,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参加无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以免旅游安全与质量得不到保障。此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查看合同中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是否公平,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如需汇款,缴纳所需费用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同时索取发票。切记不要贪图方便省事不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或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或只开收据之类的说法。
提示二:暑期外出旅游,应注意水上游览项目的安全。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的旅游项目,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同时,游客要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水性,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水上旅游项目,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未成年的游客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水上游览项目。游客游泳时,千万不要离开规定的安全区域。在海边观景或沙滩散步的游客要特别注意风浪袭击。
提示三:景区游览注意安全,防止出现事故。要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危险区域。赴山岳型景区要特别注意天气和路面情况,防止不慎跌伤、坠落。
提示四:注意饮食卫生,预防夏季中暑。夏季食物容易发生变质,应选择正规的餐饮场所就餐,最好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尽量不要冒险食用生冷海鲜、河鲜,尤其不要食用无证摊贩贩卖的食品,避免由于餐饮不洁而发生急性胃肠炎或食物中毒,可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的非处方药物。此外,由于天气炎热,旅游行程不宜安排太紧,在外记得携带防晒用具,备好防暑降温药品,如十滴水、仁丹、风油精等一定要备在身边,以防应急之用,如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诊。
提示五:出现旅游纠纷,要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医疗单据等。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在旅游目的地发生纠纷,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消协投诉或向12315申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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