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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布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出境游遭遇翻船
http://www.hnta.cn 2010-3-17 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
  去年消费者申投诉36500件

  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2009年全省消费者申投诉情况和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数字显示,2009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500件,已解决207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91.54万元。单项投诉量居前10位的依次为:移动电话机4468件,电信3275件,互联网2319件,服装鞋帽1731件,食宿、文化娱乐、庆典1391件,食品1358件,家具类产品1148件,计算机1037件,汽车801件,厨房电器及相关设备703件。

  2009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一、出境旅游遭遇翻船

  2009年9月份,15名深圳市民参加了由深圳市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普吉岛四日游。结果在海上发生事故,15名游客及工作人员落入海中。经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调解,旅行社一次性支付刘先生等15人团费、财产赔偿费每人8500元,共计127500元。

  二、消委化解驾校纠纷

  2009年11月24日,广州市消委会接到十几位消费者的投诉:投诉人在广州市电×公司下属挂靠单位“××驾校培训中心”报名驾驶员培训学习。后这批学员被移交给电×公司总部培训,但有90多人被拒绝接收。

  经广州市消委会调解,公司总部已退回90多人全额培训费共30多万元,事情得到了完满解决。

  三、保健产品存在隐患

  2009年10月16日,郭女士在中山市某频谱科技有限公司花费93460元购买了频谱治疗仪等系列产品。之后,郭女士得知频谱产品会加快癌细胞扩散。此后,郭女士要求退货遭拒。经中山市消委会东区分会多次调解,频谱公司最终同意郭女士退回了52000元的产品。

  四、新楼漏水住户投诉

  2009年6月1日,阳江市阳东县消委会接到谭先生为代表的阳东某小区共19户住户关于屋内天花漏水的投诉。经阳东县消委会调解,最后小区负责人同意将19户住户的楼房维修好。
作者: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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