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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宾馆多措并举做好“营改增”工作
http://www.hnta.cn 2016/5/12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2016年5月1日起,住宿、餐饮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明珠宾馆对此高度重视,细化内部流程,确保“营改增”顺利进行。

    一是针对宾馆中层管理人员及财务部全体人员进行了“营改增”政策培训,并对采购人员普及“营改增”中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准确核定“营改增”销项税率。“营改增”之后,宾馆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业务不同而适用6%-17%等多种不同税率,需要分别核算收入,做到按政策规定合理纳税。三是把握“营改增”有关优惠政策,尽可能为宾馆降低税负。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规定,将对外出租写字间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进行备案,此项举措税率由11%降为5%,一年可节约10万余元。四是做好“营改增”之前已缴纳营业税收入补开发票工作。在政策交替阶段,为避免重复纳税现象发生,宾馆将与协议单位核对消费金额后及时开具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催收账款。五是做好“营改增”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专用发票的开具培训,并于5月5日成功为客人开具了明珠宾馆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者:袁平江
(责任编辑:张树坤)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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