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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综合评价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6/4/21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和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安排,省旅游局将对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导向,构建省、市、县三级完备的旅游质监执法体系,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工作为标准,将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打造成为旅游监督管理水平较高、旅游执法能力较强、队伍素质优良的一支专业力量。
    二、评价方式
    (一)自评打分。9月-10月份,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南(试行)基本指标》内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以及实际承担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内设处室或科室要按照各自承担的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机构建设重视程度、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性质、人员编制、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宣传引导工作、办公条件、经费及质监执法工作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自评打分。
    (二)综合评价。11月-12月份,省旅游局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是做好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重点对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办公设备设施、有无行政处罚案件、有无旅游投诉处理卷宗、对上级转办、督办案件是否按时办理进行评价。
    (三)检查督导。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评价指标,及时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从下半年开始,省旅游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列入年终综合评价内容。 

    联系人:张进川
    电 话:0371-65508114 

     附件: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南(试行)基本指标



河南省旅游局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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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质监所)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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