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监察)大队: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关于置换检查导游手持机芯片工作的通知》(旅质监发〔2011〕5号)要求,需要将现在使用的手持机芯片(即SIM卡)进行更新置换。现就有关置换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置换工作原则
1、层级对接原则。在手持机芯片置换工作中,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置换工作,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仅对应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2、以旧换新原则。按照手持机原芯片数量一对一置换手持机新芯片,数量不增加。
二、置换工作时间
置换时间从2011年6月1日开始,截止至2011年6月10日。
三、置换工作程序
1、市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依据《各省市已发手持机汇总清单》(登录中国旅游网的“导游管理系统”查询、下载),集中收集本辖区内的手持机原芯片,并填写《手持机芯片置换登记表》。
2、市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将《手持机芯片置换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与数量相符的手持机原芯片报送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报送方式可采取邮政快件方式或专人送递方式)。
3、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对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报送的《手持机芯片置换登记表》和手持机原芯片数量进行审核并备案,填写《手持机芯片置换回执表》并加盖公章,与数量相符的手持机新芯片,寄送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4、各地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将新芯片安装到手持机内后,登录中国旅游网的“导游管理系统”,下载与手持机型号相匹配的手持机检查系统软件后方可使用。(登陆网址:http//daoyou-chaxun.cnta.gov.cn/scj/shouchiji.htm,系统支持电话:010-65950283)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置换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做到不影响导游检查工作。
2、严格执行原则和程序。为有序、妥善做好置换工作,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原则和程序执行,指定专人负责,逾期不再办理。
3、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以假代真等现象,将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华赞
电 话:0371-65508110
附件:1、《手持机芯片置换登记表》
2、《手持机芯片置换回执表》
- 关于做好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2011-5-24 8:54:05
- 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检查导游员情况通报》的通知 2011-5-6 8:57:35
- 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2011-5-5 16:28:59
- 关于做好使用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上传信息工作的通知 2011-4-26 16:09:45
- 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市场监督检查规范(试行)》的 2011-2-23 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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