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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使用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上传信息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1-4-26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所、执法大队:

根据国家旅游局在银川“全国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和导游检查员培训班”上的要求,现将使用“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旅游局已对“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各省辖市及其所属县(区)质监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用好、管好“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2011年度,因系统原因未及时上传的所有旅游投诉信息,要分批分期补传。

    三、省局每半年公布一次全省上传旅游投诉信息情况。

    四、在使用“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过程中,有问题或建议,请与于欢工程师联系(电话:13501020523010--64880907)。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进川  037165508110

                  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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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质监所)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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