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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旅游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0-10-18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我省旅游市场管理与规范,建立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营造有利于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依据《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各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下半年统一对旅游市场进行一次交叉检查活动。为此,省旅游局决定在10月下旬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定于2010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全省质监人员异地交叉使用,省旅游局抽调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所所长(或执法大队队长)一名参加,组成六个检查组,每三个省辖市组成一个检查组。各组由省旅游局指定一名省辖市旅游质监所所长(或执法大队队长)担任组长。
  各省辖市旅游局向检查组提供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的名单和分布,由检查组随机确定被检查单位。检查组在检查过程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要立即立案调查,严肃处理。
  三、检查范围
  原则上检查各省辖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5家、景区3个、星级酒店2个、导游员30名以上。   
  四、工作要求
  1.这次检查活动是我省2010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的重点工作,采取交叉检查方式也是我省今年检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新形式。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交叉检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达到相互了解,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的目的。
  2.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开展工作,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与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指出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检查组的工作,认真采纳检查组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
  3.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旅游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检查职责。要严于律已,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4.认真汇总旅游市场检查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提交书面检查总结材料。省旅游局将通报全省检查情况。
  五、其它事宜
  1.各检查组所用车辆及费用由各组长单位承担。
  2.各检查组食宿等费用由被检查省辖市旅游局承担。
  3.各单位要携带导游检查用手持机、录音笔和摄录像设备。
  4.各检查组自行确定集合方式。
  5.各省辖市旅游局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于10月19日前报省旅游质监所(联系人:孙伟;电话:0371-65508114)。
  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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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质监所)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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